748. 法之威严 云县.徐晓莹 逃产假毕竟是……

买活 御井烹香 1870 字 11个月前

“没办法,怎么处理?难道派遣更士去姑苏查案吗?以什么名义去呢?这是个示范案子,意义不在一案,而在于一系列同类案子的处理,更士处置买地内的案件,人手都还有些不够呢,这时候,把定例的调子定得太高,其实就等于是把压力转嫁去更士署了,到时候,别人看了报道,上门要求更士署如法招办,那该如何?若办不到的话,那别人就要问了,为何庄将军案能跨境调查,我们的案子不行?”

从实操角度,法理角度来说,在姑苏正式纳入买地之前,买活军没有任何理由调查姑苏旧案,因此,经过更士署的申报,委员会也在考虑把《备案办法条例》进行扩充,让更士署行动之间有条例可依:一切外发案件,经过备案者,必须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不得混淆时序,在买活军尚未占领该地之前,催促办案,营造社会影响,操纵逼迫衙门。

当然,除此之外还要明确诬告、虚告备案需要背负的法律责任——就庄夫人的备案行动,如果事后查出来是她操纵依附自己的工人、仆童,冒名顶替苦主,虚告庄将军的话,那庄夫人要承受的就是原定刑罚减半的法律责任。

“所谓的虚告,就是一切都是真的,这些事都是真正发生过的,也的确系庄将军主使,案情并无隐瞒,只是冒用身份备案——一切其余的要素均不得有丝毫改易,才算是虚告。如果是庄夫人这般,扭曲案情,把自己完全摘干净了,实际上也有参与,如今不过是在狗咬狗的,那就是诬告。”

诬告的处置,那就更加严厉了,以二庄案来说,若查明庄夫人诬告,那么不论庄将军最后在此案中查明要负多少法律责任,庄夫人的法律责任都是意图诬告罪名的顶格刑——譬如庄将军案,如果最后调查出来,庄将军负失察责任,判苦役若干年,而庄夫人负主责,但根据一般的情况,这个情节只是判苦役终身的话,因为庄夫人诬告,那就要把她的处置定为包揽诉讼、草菅人命罪的顶格刑斩立决!?当然,还有更极端的情况,假设最后查明,黄师爷才负主责,庄将军次要责任人,失察,庄夫人是次要责任人,只起到协助作用,但却因为自身的考量,扭曲了庄将军和黄师爷的责任分配,把庄将军定为主责……那到最后,庄将军苦役,黄师爷苦役终身的话,庄夫人也要处斩。这已经不单单是诬告反坐了,诬告的惩罚甚至要比真正的罪名定刑还要更重几分!

“如此一来,才能平衡因备案过于轻松,查证难度过高带来的行政成本吗……”

若是平民百姓,怕不是就要瞪着眼叫着不合理了,但储鸿却是若有所思,认为这么安排也有一定道理,徐晓莹点了点头,认真道,“这是要维护‘法之威严’,张君子是这般告诉我的。”

“那……这果然就有些麻烦了——若是按照这个办法,那庄氏夫妇,仓促间或许还真是无恙,但头顶却犹如悬了一把利剑一般,可谓是命在旦夕,他们只怕还不知道自己的前景,若知道是这般处理,恐怕会更急切地前来拉拢你,甚至狗急跳墙,做出些过激的事情也不好说。”

储鸿眉头一皱,此时已经完全投入在这个案子里,为徐晓莹考虑起来,也是完全明了了她的犹豫:这不是说站一次队就能结束的事情,坑就坑在,即便当庭确认庄夫人找人做伪证,犯了诬告或者虚告罪,因为这案件的真实案情,必须等到买地占领姑苏之后再查清,那么她到底是诬告还是虚告,就得等到那时候再定性,这一拖可能就是十几年的事情,在此期间,她是一直被关押吗?还是限制行动,只准在云县本地行走?

在储鸿看来,极大的可能,是限制行动,不许出云县或是不许出买地,否则备案的门槛就被抬得太高了,那也就意味着庄夫人的厂子还能继续经营,她依然有钱有势,同理,庄将军大概也不会收监,否则诬陷型备案将变得非常轻松,任何人都可以用很低的成本来诬陷自己的仇家……

也就难怪徐晓莹说,这两人都不会有什么处置,是法之局限。而她作为非常可贵的,现在的工作独立于庄夫人的服装厂,又是被限制自由,随同南下的当事人,还真是不论怎么选择,事后都将招致另外一方的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