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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诩虽然年幼单薄,但是他心有挂念,强忍着一口气活了下来。渐渐也找寻到了生存之道。

后来他被几经转手卖去了魔都,阴差阳错成了敖真的近侍,又费尽浑身解数讨得了对方的欢心,这才勉强算是有了依靠。

“你们可知道,我那些年是怎么过来的?我的亲舅舅……好狠的心……当然,这还不算什么。赵顺或许是尝到了甜头,便开始暗中操控这一门生意。

那些年我碰见的被人拐卖来淅川做皮肉生意的凡人,十有八九都是赵顺出的手。可怜的是他们都没有我的运气,基本上都活不过一两年就死了。

你们知不知道,有些鬼族,妖族的魔,他们吃人肉喝人血。对于那些奄奄一息,在他们眼里没有价值的凡人,就是最好的饵食。煎炸烤焖,生吞活剥。每个人,哪怕伤痕累累,也不敢露出一丝虚弱疲态,生怕下一个就会轮到自己。

当然赵顺造下的这些恶并不是我要杀他的理由。我自己已经够惨了,没有功夫为那些比我稍微惨一点的苦主伸张正义。

赵顺可以心狠手辣,可以贪婪成性,这些我都不管。可他千不该万不该害死我的母亲!

他这个卑鄙小人拿着卖掉我的钱,纸醉金迷,却舍不得拿出一点点为我母亲治病。还将患病的她独自抛弃在城外,让她自生自灭!”

苏诩双眸充血,神态癫狂,一遍又一遍的重复“你们说,我该不该杀他!”

虽然这只是苏诩的一面之词,但是结合赵顺摸不清来历的发家史,以及对周遭亲人意外去世后冷淡疏离的态度,李松云和孤云子不由的信了大半。

李松云诘问道:“既然如此,冤有头债有主,那客栈的掌柜据闻只是赵顺的妻弟,甚至在十五年前都没有来到火途城,你为何连他也要杀。”

苏诩笑容癫狂:“那又如何,他害死的哪一个又不是无辜之人?说到底还不是运气不好。作为他家人,就算没有为虎作伥,但哪一个不是吸着奴隶的血泪而活。

至于他的狗命,我偏要留到最后,让他亲眼看见身边的人一个个死绝,最后才轮到他。”

赵顺所作所为,若是真如苏诩所言,的确是罪大恶极。可天道昭彰,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替天行道。因为没有人能真正做到公平正义,毫无偏私的去衡量这世间所有罪责。

“歪理。”李松云先是铿锵有力的吐出两个字,随即又继续说道:

“赵顺心存贪念,造下恶果,牵连无数人的性命。如此罪孽加身,来日当有天诛。

他与你有杀母之仇,你若报仇也算全了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