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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修身材很均匀,180的身高,体重85公斤,一身肌肉,基因遗传自俊男靓女的父母,阳光帅气。

基础条件很好,再加上常年锻炼的身材,在公司很受欢迎,也有不少女孩子的联系方式,只是他对绝大多数女孩子兴趣不大,没感觉。

没有感觉的就不去招惹人家,保持距离。

他想遇到心动的女孩子,然后好好谈一场恋爱,结婚,组建家庭,叶修从来没有向往大海,也不向往鱼塘。

相濡以沫的爱情,一见钟情的喜欢,才是他期望的。

在某一刻,遇到某一个人。

人各有志,给不了别人嫁衣,就不要揭开人家外衣,喜欢黑丝是一回事,撕开黑丝又是另一回事。

结构上来说,区别只是大小,深浅而已,三十年后大家都一样,铁杵败给了功夫深。

为什么不选择一个人呢?

跑步机缓慢停下来,液晶屏显示着115公里。

扯下吸汗毛巾擦了擦汗水和湿漉漉的头发:“舒坦,越来越喜欢跑步的感觉了!”

跑步这个事情会让人上瘾,就像是钓鱼,抽烟一样。

叶修已保持了很多年的跑步习惯了,风雨无阻。

在卫生间冲完澡,吹干头发,出门就看着狗嘴叼着食盆的边牧,叶修无奈的打开冰箱。

狗子叫火箭,名字来源是养他的第一天发射了一颗卫星。

火箭有自己的冰箱,不是很大,放的都是它的狗粮和肉类,包括肉干,鸡胸,奶,狗粮,药片,脆骨,维生素这些东西。

旁边的大冰箱才是属于叶修的。

喂狗不负责,什么条件吃什么,叶修这种条件一般狗粮,肉类,再来点奶和脆骨,放两个维生素片,再来点蔬菜,捣鼓好了就放在它面前。

给火箭把早餐准备好,叶修才开始准备自己的早餐。

叮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