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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莎有点羡慕地伸手摸了摸婶婶的羊绒衫,她得什么时候才能像婶婶这么高、这么漂亮啊?

第二天,赵音音穿了新衣裳,有点紧张地去找周群芳。她最惦记的还是那对银耳钉,准备去寻人打个耳朵眼。

周群芳夸她:“这羊绒衫可真漂亮!咱大院里头这些人,也就你穿得起来!”

赵音音的个子挺高,皮肤白,又是浓眉大眼的,穿了这么浓艳的颜色也不会被压下去,反而显得她人多了一丝妩媚。

今天她没编辫子,梳了个高马尾,额前的碎发自然地垂下来,俏丽得不行。李巧羡慕道:“回头烫个头,这比电影明星还好看!”

“就你们嘴甜夸我,”赵音音又问李巧,“上次你说的那个能打耳朵眼的地方在哪来着?”

“就是咱厂子旁边那个温州发廊,据说过一段时间还能烫头发,到时候咱一起去烫去!”

赵音音把地址记下来,要走却又看见周群芳脸上有一丝郁色。她想起来,自己刚进屋的时候李巧似乎在跟周群芳说什么,赶紧问一句:“周姐,这是怎么了?”

李巧叹口气:“还能咋的,这文艺青年病又犯了呗。”

她苦口婆心劝周群芳:“都嫁人了,又生了俩孩子,你别寻思那些了。你男人对你还算不错,日子就这么过呗。有啥共鸣不共鸣的,你看小郑,是挺能看书的,呆头呆脑的净让小徐占便宜,嫁个那样的还不如你男人呢。”

周群芳把一本撕坏了的书扔在桌子上,赵音音认出来,是她平日经常看的一本手抄本:“我昨天把菜做糊了,他就把这撕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