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好烦啊!

“这么久不见,你还是一如既往的野。这让我,越发的想念了。”

林彦硕从头到尾扫视了眼宋卿,眸色变得有些的复杂了起来。

这许久没见到的宋卿被养得白白嫩嫩的,看着比以前更好看了起来,而且,也更加的诱人呢!

还有这身上的穿搭也是价值不菲,看来在薄时陌那边,生活得很是不错的呢。

当视线扫过宋卿脖子,触及那心形吻痕的时候,他眼底里闪过一抹狠色。

这还真的是很招摇!

带着金主的标记,招摇过市,遮都不遮一下的,这样子大刺刺的,还真的是一点都不害臊!

还有这脚铃铛,他记得之前是没有的吧!

他的小腿本来就细又长,白皙又好看,脚踝处也白嫩嫩的,现在透着点粉红,加上这银色脚铃铛,看起来可真的是诱人。

林彦硕脑子里面突然想起宋卿的脚在那男人身上游走的画面,以及游走时带来的铃铛脆声,显得格外的诱惑人。

他咽了咽口水,如果这腿缠在他身上的话,那会是怎么样的滋味?

他突然很是愤恨,他都还没来得及品尝,居然就被人捷足先登了!这样子的美好,本该独属于他的!

要不是宋卿一直防备得很好,他早就将人占有己有了!

不过,宋卿虽然看似生活得婚是不错,很是滋润,但是这宛如金丝雀被圈养,还要迎合讨好的生活,会很累的吧。

看来,他还是有机会的。

他是不会介意他被人上过的,被人调教过,更加会侍候人!到时候那滋味,会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