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正大光明接近熙桑

兔子(穹)安安静静趴在糯团身边,纠结的心情却是不言而喻。

近来,这小家伙儿真是越来越胡闹。

那晚他化身为一只兔子,本欲接近熙桑,找到她的弱点,找机会杀了她,不成想这成了他所做的最蠢的决定。他让那蠢狮子弄得满身是血,浑身疼痛也就罢了。那蠢狮子每日一无聊就追着他玩儿。想到此处他脸一黑。

想他堂堂魔王,统领着如今的几十万暗黑军团,竟在这里过着如此憋屈日子。当真是荒谬至极,若是让他的手下知道

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之事,她旁边有那只蠢狮子,鼻子那般灵敏,若是派乐姬过来,纵使她懂得幻化,恐怕也难敌得过这蠢狮子,更何况人类四圣也不是那么好对付。若是把暗黑军团派过来一举歼灭人族,他又不舍得。人族毕竟是他第一个创造品,是他的成就。想至此处他又纠结起来。

睡觉时,这小家伙儿还非得把他搂在怀中,当真是当真是大胆至极。

忆至此处,冥王又想起一件让他更加羞恼的事情来。伤好那日,熙桑给他拆完纱布,硬是要给他洗澡,洗到最后,她居然居然手朝着他下腹伸去,他后腿立刻一阵乱蹬。熙桑这才戏谑地放了他,她笑着道:“呀!害羞了。我看你那般乖巧,还以为你是只母兔子呢,不想竟是真是冒犯了冒犯了。”

那真是他最狼狈的一次。

她居然还大胆给他起名为冥王。

虽说这名字起得甚得他心。但这么好得名字从敌人嘴里说出来,倒是让他心里颇有些别扭。

尽管如此,他还是理所当然地接受了这个名字。从一开始,他就不喜欢穹这个名字。只要有人喊起这个名字,他总会想起跟那些家伙地不愉快来,这个名字无时无刻不提醒着他的曾经,心里的仇恨和暴虐也随之而来。如今可好,他终于有了自己的名字,他叫冥王。之前听魔龙提起乐姬起名字之事,他当时还嗤之以鼻,想着不过是个称呼而已,叫什么都没有什么不同。但从有这个名字起,他仿佛获得新生一般。心情也变得不一样起来。

现在想来,在熙桑身边已经呆了一年多,当初的目的非但毫无进展,他反而发现她许多长处,比如说她其实头脑很聪明;性子很有韧性;舞姿很赏心悦目;歌声很悦耳。最重要的是,他发现她不但变得越来越强,还变得越来越美。

每日他以兔子得身份跟她在一起。他甚至忘记了自己那一刻其实是以一个兔子的模样跟她相处,而是一个人,他本尊。就好似,就好似他是她的兄长一般,对,是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