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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形娇小的美貌小倌伸出手,刀尖不客气地正对赫连恒:“有种我们单挑,看我杀不杀得了你!”

赫连恒的身侧是个木质雕花的展柜,里面摆着不少精致的小玩意儿。宗锦大喇喇宣战时,他的手正搭在上数第二层,指尖碰触着一把冰冷的匕首。

宗锦的话,他并不理会,只片刻视线便转回,重新落在匕首上。

那匕首的鞘是乌金制成,纹样繁复却不显杂乱,柄下刻着的三丛火纹尤为显眼。赫连恒的指腹抚过火纹处,来回摩挲了几下,迟迟没有收手。

见自己的叫嚣被全然无视,宗锦咬着后槽牙,想再撂几句狠话。

可他还未张口,眼睛便先瞧见了那把匕首。

――那不是他的东西吗?!

四棱是赫连,三丛火是尉迟。

这把匕首是尉迟岚的心爱之物,是他年少时到处胡闹,在某个落魄商人手里买下的;上面的三丛火纹还是他亲手刻上,刻得歪歪扭扭。

四年前,他和赫连恒第一次交手,在商州与御泉的边界秦关谷打了个三天三夜,都没能顺利打进御泉,反而被赫连军欺负得差点让出偌大的商州。

这把乌金匕首便是那时遗落的,让他难受了好久。

哇,堂堂赫连家主,竟在战场上都不忘干些这种偷鸡摸狗的事!

宗锦一瞬间失了智,直接忘记自己现如今的身份,张口便道:“还给我!”

男人眯了眯眼,淡淡点出重点:“还?”

“……哦不是,”宗锦倏地回过神,“送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