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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兄喜欢吗?”卫南山懒散地靠在施清远的怀里,手里无聊地转着一枚纪念徽章。小山坡离露天舞台有段距离,四周静谧,但音乐和人声却能隐隐约约地传过来,正是个谈情说爱的好地方。

“喜欢。”施清远拨开他湿漉漉的刘海,怜惜地亲了一下。

卫南山很满意。“下午你说开会,我还以为你来不了了。我可是专门把林师兄请回来镇场的,林师兄很难调班的。”

“当然要来。”侧头又是一吻,下一秒卫南山手腕一凉,“毕业礼物。”

卫南山伸直手臂,就着远处黯淡的灯光,看了看腕上新手表,展眉一笑,“好看。谢谢师兄。”顿了一下又说,“我也送你个礼物吧,今天我翻译的书稿费下来了,有三万多呢。你想要什么告诉我,我给你买。”

施清远噗嗤一笑:“你送礼物能不能走心点?”

“我不知道你们搞商务的喜欢什么,需要什么。你要让我选,我只好选个我喜欢的了。”

如果是不熟悉卫南山的人,一定会觉得这是个装逼犯,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卫南山的确不接地气,他活得太仙儿了,大学研究生六年,只与三件事为伴:读书打鼓写文章。

初见卫南山的,很难有人不对他心生好感,但热情的女同学们领略过两三回,自动就回避了。怎么说呢,他跟人相处倒是和和气气的,但总有隔着一层的距离。当个帅哥远观可以,当男朋友就差点意思。

研一时他们班给班上女生过女生节,卫南山抽到了同班女生纸条,“想要一支杨树林的唇膏”,于是卫大仙跑到商场专柜,认认真真跟柜姐抬杠,“真不是圣罗兰,人家说的是杨树林。”一时传为他们院笑谈。

后来同学也渐渐知道,卫南山有个很有钱的对象,但除了乐队的人,别人也没见过。反正,他谈了恋爱好像也没怎么出去约会,还就整天穿件松松垮垮的棉衬衫,在图书馆和排练室之间晃荡。

偏有人就爱极了这种天真的清高。绵密的吻从额头一路向下,到眉梢,到眼角,到鼻梁,到嘴唇,逐渐灼热燃烧。“小山,我不要礼物,有你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