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吴兴华笑着说:“小书喜欢阿姨再给你做。”林书向来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看着他,想起暑假在远方打工没有回来的儿子,吴兴华眼底浓浓的慈爱和思念简直快要溢出来了。

老太太帮腔道:“小书,你还没尝过你吴阿姨炖得玉米排骨汤,那才叫好吃。”

吃货书立马拿星星眼看着吴阿姨,看得她连谦虚的话都说不出口,“阿姨晚上就给你炖这道菜好不好?这几天的玉米正是嫩的时候,炖出来保证好吃。”

“谢谢吴阿姨。”

林墨在心底悄悄骂了声小吃货,白养了他这么久,一道汤就把他给勾走了。吃完午饭,林墨在客厅看电视,林书跑过来坐到他身边,人小鬼大地说:“哥,你别吃醋,在我心里你做的东西永远是最好吃的,我还指望你给我做一辈子呢。”

林墨一根指头把林书戳翻在沙发上,冷笑:“想得美。”

林书笑嘻嘻地爬起来,乖乖陪林墨看电视。林墨不耐烦他在旁边一直啃呲啃呲的吃零食,便说:“你怎么不出去玩儿?”

林书翻了个白眼:“外面多热,我才不去呢,在家看电视多好,还有风扇吹。”

林墨知道林书在村里没什么朋友,顶着杀人犯儿子的名头,估计别家小孩儿也不乐意跟他一起玩。林墨可不想弟弟被人欺负,又不想他这样闷在家里,想了想说:“要不我们去农场看看,你去摘点菜,拿上给你干爹他们买的礼物,我们一会儿去看他们。”

“先等我把这盒薯片吃完。”

林墨拽着又馋又懒的小家伙说:“你那破薯片有什么好吃的,放那十天半月也没人给你吃,快点走了。”

林书磨磨蹭蹭穿上鞋子,跟林墨一起去了农场。

短短半年多的改造,农场的土质不肥,林建只让人圈了其中八十亩地种植蔬菜,另外种了一百亩地的玉米,其他地方全部撒满草籽,放养着成群的鸡鸭,农场里修了一个小猪场,养了一百多头猪,全是用玉米面混着青草料以及挑剩的蔬菜喂养,一头头的长得油光水滑的。农场里鸡鸭多,今年早些时候还发生过偷盗事件,小偷被半夜起夜的工人抓个正着,那家伙是邻村的人,干惯了偷鸡摸狗的事情,平常就是个横行乡里的混混,被抓了还叫嚣着谁敢动他,他灭了谁全家。结果林常青一个电话,将他弄进了派出所,后来被判了好几年。

为了杜绝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林建买了足足八只狼犬,养在农场周围。为防狼犬伤人,平时都拴着,这几个家伙挺聪明的,见林墨和林书有农场的人陪着,只叫了几声便回狗窝里闭目养神了。阿灰常来农场,一进农场大门就撒丫子跑去它的‘狗友’玩儿了。

这会儿还不到上工时间,农场里没几个人,林墨大概转了转,给林书一个大菜篮子,让他自个儿去摘菜。他则去了对面的厂房,如今一排排厂房已经建了起来,园区里到处都打扫得干干净净的,因为还未大规模投产,厂区里除了门卫,几乎看不到其他人。柳立也将就着之前搭建的临时厂房在用,他见林墨走了进去,愣了一下,将手中的活交给其他人,快步走到林墨身边。

“林墨,你回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