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章:抄家

陈正泰见李世民疑惑不解的样子。

随即道:“恩师,敢问这穿了鞋的人和赤足的人奔跑起来,哪一个快呢?”

这几乎不用怀疑,李世民毫不犹豫道:“当然是穿了鞋的。”

陈正泰随即乐了:“这就是了,那么学生若是能给马穿上鞋子呢?”

给马穿上鞋子?

李世民一愣。

其实这是一个最简单的道理,谁都知道,穿了鞋,能够保护自己的脚掌,因而在砂石路上,穿鞋的人可以狂奔。

可赤足的人不一样,在碎石路上,哪怕是腿脚再好的人,奔跑起来心里也会有阴影,不敢全力而为,这简单的道理,若是套在马上,其实也一样有用。

李世民没想到的是……这明明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结果……却被陈正泰给提了出来。

“你的意思是?”李世民瞬间明白了什么:“你所提出来的事,也不是没有人尝试过,只不过马蹄和人不同……”

“所以学生专门制了一种东西,叫马蹄铁,只要钉在马掌上,便可保护马掌,而这……也是二皮沟骠骑能够两炷香时间跑回来的原因,除此之外,学生还让人改良了马鞍和马镫,现在学生的别将薛礼就在宫外,他牵了他的马来,恩师若是有兴趣,不妨可以看看。”

李世民岂会没有兴趣,他本来就是爱马之人,兴冲冲的道:“快,叫人牵马来。”

一会儿功夫,薛礼就牵着他的大宛马进入了紫薇殿。

他第一次入宫,而且这紫薇殿已属于内苑的范围了,于是东看看,西看看,似乎什么都好奇,尤其是前头领着他的张千,让薛礼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眼睛不断朝张千缺失的部位去看,一副出神的样子。

张千想抽他,偏又不敢。

等入了殿,这大宛马一进来,蹄子磕在殿中的地砖上,发出金属与石块碰撞的声音。

李世民则背着手上前,随即眼眸一亮,当先道:“好马,这是大宛马吗?”

薛礼道:“正是,不过卑下给它取了一个名,叫赛仁贵。”

李世民:“……”

陈正泰在旁解释:“薛礼的字就是仁贵,他极爱此马,将此马当做自己兄弟一般,因而对此马有一些期许,希望这马能赛过他自己。”

李世民颔首,随即看了看着高桥马鞍,又看看马镫,随即道:“朕骑上去试一试。”

薛礼忙道:“陛下要小心,这马烈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