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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要对付她,也一定是让自己毫发无损。

她不会再那么蠢了,上一次想陷害黄蓉,就已经让她自己的脚腕伤到了筋骨,现在可不能为了一时之气,连自己的脸蛋都不要了。

叶有为本身就是因为她好看,性格温柔,加上对他百依百顺,才会喜欢自己的。

如果脸蛋有了疤痕,依照叶有为这种爱面子的人,肯定觉得她带不手,一定会抛弃她的,那么她之前所做的努力就白费了。

幸亏她还是有点理智在的,尽管内心也很是不舒服,明明两人同时受伤,不论是老师还是同学,总是第一个先关注秦宝珠。

明明自己伤得比她重!

本来她已经调节好了自己的心情的,这会一想到这个,手里的铅笔已经被她狠狠地戳在试卷上,指骨捏着铅笔,用力得都发白了。

“啪”的一声,手上的铅笔芯因为用力过猛,竟是硬生生给她折断了。

由于坐在第一组第一排,前面没人,所以都没人留意到她狰狞的表情和状态。

刚才险些几乎就要克制不住脾气,要扔笔和撕试卷了,最后还是硬生生给忍住了,嘴唇都差点咬出血。

陆知音,你是这书里的女主,你不能在人前失态。你现在要做的是考上少年班,拼搏出一个好的未来。

你可以做到比别人更优秀,叶有为既然都不顾你的学习了,更是要更加努力。

她不断地在心里对着自己做心理建设,这才缓了下来。

她不仅要超越秦宝珠,还要超过叶有为,这样她还跟在叶有为身边,他才会珍惜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