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一场风花雪月的事》

作者:海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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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在这篇序文的开头,先介绍一下我自己。我是一个靠稿费生活的人。说好听了是个专业作家,但没什么名气。没什么名气的作家说难听点叫作无业游民。从很年轻时我就这样无业。除了发表过几个中、短篇小说之外一无所成。当然还写散文。

直到前年有个在出版社工作的朋友提升做了编辑室主任,想提携我把那些小说和散文集成一个小册子发表,使我兴奋了很久。后终因征订数量太少出版社实在赔不起而未能付样。还有大大前年我写了一个反映新疆维汉两族青年爱情题材的电影剧本,被一位导演选中,但在电影厂的审查中认为有些情节违反了少数民族政策,如果拍成片子恐怕会引起穆斯林的抗议,遂遭枪毙。总之这么多年就如此浪掷光阴。幸喜目前还有几个杂志和晚报封我为专栏作家,允许在报屁股上定期发表些豆腐块文章,聊以糊口。

前不久一个杂志约我写一个音乐家的专访。那音乐家早先是乐队的指挥,后来提升做了乐团的团长。我对他的采访连寒暄喝茶在内大概不到一个小时,无非是请他谈谈经历学业,留意记下他的多年以前的两部作品的名字,然后问问他对当前音乐的看法和对未来音乐的展望,以及他的个人爱好,如此等等。写这类八股式的专访对我来说早已驾轻就熟,用一个路数和模式,套不同姓氏和职业即可。音乐家和我聊得兴起,说我很懂音乐,算是个知音。起身告辞的时候,音乐家正好也要外出,执意要用来接他的一辆桑塔纳送我一程。在车里我问他当领导和搞音乐指挥更喜欢哪个,他说当然更喜欢后者。“要不是当这个劳什子团长,我还背不上那个处分呢。”音乐家的口气虽然轻松,但仍然使我觉得诧异,“您是著名的音乐家,谁处分您?”

“怎么,你不知道?我这档子倒霉事在音乐界可算是无人不晓。”

音乐家自嘲地笑笑。原来多年以来他的乐团一直保留着一把十七世纪的意大利纳格希尼小提琴,目前在中国仅存一把,绝对是价值连城的国宝,几年前突然不翼而飞,被人偷带出国,后经公安机关和国际刑警通力合作,才得以完璧归赵。音乐家作为乐团的领导,当时被上级课以记过处分,处分材料还进了个人档案。

“还好,据说小提琴是从香港被追回来的,幸亏没走远。”

毕竟已经事过境迁,音乐家此时的神态已显得有些超然。档案中的这点记录在今天的时代对他也算不上什么负载。做一个单纯的音乐指挥固然无官一身轻,但做领导也有做领导的实惠,至少还能有辆桑塔纳作为代步的专车呢。

这事过去几个月后,几个朋友合谋写一部反映刑警生活的电视连续剧,拉我入伙。我对警察生活一无所知,从小到大,甚至没进过一次派出所。然而朋友盛情相邀,又是出名赚钱的好事,却之颇有些不识抬举。情急之中想起音乐家讲起过的关于意大利小提琴失而复得的故事,感到颇有传奇色彩,值得一写。想想外国惊险电影中的种种细节,觉得完全可以营用在这个故事上,于是便~口应承下来。

后来知道参加这个系列剧创作的,竟有七八人之多,每人各写一个独立故事。

听听这七八个名字,在文学界都可算不同凡响,不由暗自惶恐,心想与名人为伍,又是自己陌生的题材,相形之下,难免技拙。因此不敢漫不经心,急来抱佛脚地托熟人求到一位公安系统的干部,向他打听是否知道这个小提琴案的一点细节。那人在公安部某局当副处长,也听说过这个案子(足见确是大案名案),但细节不知。

他给我写了一张两寸宽的条子,要我去找市公安局某处的处长,说在某次会议上和他曾有一面之交,知道他曾主管过这个案件的工作,细节一定知道很多。

条子装在一个信封里,信封上写着地址和那处长的名字。处长叫伍立昌,听上去很威武也很斯文,但当我在那机关的传达室把条子像介绍信一样递上去以后,足足等了一个多小时没能得到接见。愤怒之余想象这位伍立昌大概官气十足。不过我听说在公安局当一个处长,确实比其它机关里的处长要威风许多的。

看传达室的是个老头儿,原先也是公安局的干部,退休以后来这里拿补差的。

这种侦察机关往来访客的人不多,传达室比较清静。老头儿闲得无聊,就与我侃山,说到这个案子,竟也知晓一二。他劝我不要再等处长召见,“伍处长现在是正处长了,太忙,就算见你也顶多五分钟的事儿。再说案子上的事,说多了就是泄密,他不会跟你说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