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林洛见后,我才发现,原来记者这个职业也是拿女人当男人使,拿男人当畜生使。
就说我们家那口子,闲下来的时候,能让我看着他悠闲地翘着腿看电视看到牙痒痒;要是一旦忙起来,几天找不到人影那是常有的。
更别提上面一个命令,就得满中国满世界地跑。
我曾经提议过让他辞了工作,我来养他。
结果那人眉毛一挑,说,“苏南,你皮痒了?”
……你说,这是不是情人在一起之前跟在一起之后的态度,都会相差这么大?
这不,刚没几天,他又被派出去了新疆出差,还得一个星期。
这对一个男人来说,尤其是对我这种血气方刚的男人来说,是一种很郁结的事儿。
何况,我们现在应该被称作“蜜月期”吧。
而且,公司这几天刚刚攻克一个小项目,正好比较闲——这无疑加重了我的郁闷之情。
总而言之,我很不爽。
下了班,我看了一眼项目进度,毫无愧疚之情地驳回了沈BOSS要求我加班的不合理命令,然后收拾东西回家。
开车开到一半的路程时,想起来林洛见还得好几天才能回来,立马就觉得索然无趣起来。
打着方向盘,我摸出来一支烟塞到嘴里,想了会儿,决定去HELL消磨会儿时间。
一踏进HELL的大门,就觉得一种放松感如期而来。
贝少的确把他家的酒吧打理得不错。
一手端着一杯芝华士,我无聊地在酒吧里闲逛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