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他不甘心,极度不甘心。

他姓赵,单名一个“麒”字,曾经也是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有钱人家少爷,只是他童年时奢华富足的生活,还有至亲的父母双亲与唯一的妹妹,都被程家毁掉了。

赵麒的父亲祖籍在南亚,当年靠锡兰茶叶与宝石的出口外贸起家,积累了一笔不菲的财富,也因此和做金饰生意的“程大贵”有许多频繁的生意往来,合作多次之后,和当年的程家掌门人意气相投,成为了相当要好的死党。

四十岁那年,赵麒的父亲和比他年轻了十九岁的女大学生结婚,次年便生下来长子赵麒。

在赵麒十四岁以前,他的确过的是富家大少爷呼风唤雨的潇洒日子,直到他的父亲忽然暴病猝死,母亲竟然于半年后改嫁给程家掌门人之时。

当时还是个半大小子的他,压根想不通妈妈为什么要带着父亲留下的大笔遗产,嫁给他爸曾经最要好的朋友,但当时的住处已被妈妈卖掉,即便不愿意改姓也不肯叫程大老爷当爹,但仍然不得不住进了程家宅子里,还多了程云天这个异父又异母的所谓“弟弟”。

两年以后,赵麒的妈妈给他生了个妹妹,模样十分精灵可爱,特别爱笑,只可惜左手外侧多了一根手指。

但他仅仅只见过那个软乎乎白嫩嫩的小丫头几面,因为她满月之后就被程家人送走了,据说是要送去国外做整形手术。

又过了两年,赵麒十八岁。

当时那几年正值全球金融风暴,对经商者们来说,港城的经济环境也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在贵金属价格剧烈波动的情况下,程家股价几次大跳水,损失了很大一笔资产,现金流紧缩到甚至不得不缩减店面的程度。

就在这会儿,平日里嚣张跋扈惯了,又无人管束的赵麒,有一晚和一群狐朋狗友泡吧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的就和隔壁桌闹了起来,热血冲头之下,他用刀子将对方两人捅成了重伤,因故意伤人罪被判了八年。

漫长的牢狱生活之中,没有任何人为他奔走斡旋,甚至没有人来看望过他,程家就像彻底忘了还有这一个“儿子”一样,把他当成彻头彻尾的外人。

后来,他从报纸新闻和狱友闲聊中,辗转听说自己的小妹妹在意外中失去了左手,不久后就因病夭折了,他的妈妈也因为精神受了刺激,得了失心疯,没几个月就吃老鼠药自杀了,而程家竟然不知道从哪里融来了一大笔资金,不仅没有破产,还在这场金融风暴中赚了一笔横财。

等赵麒终于刑满出狱的时候,他失去了一切东西。包括他和妈妈从他亲生父亲那儿得来的大笔财产,也都在不知不觉中全归了程家人所有,他像个丧家犬一般,只求到了一个纸箱子装着的,属于她母亲的一点儿毫不值钱的遗物。

大约是这些东西真的太不值钱的缘故,程家人甚至根本不屑仔细检查,于是赵麒在一本书里发现了母亲疯病时胡乱涂写的几行凌乱字迹——上面反反复复只有两句话,“他砍了囡囡的手”和“他会杀了我”。

后来赵麒做过苦力,也混过帮派,三教九流接触过不少,没有混到大富大贵,不过总算也积累了一点儿家底。

终于,他在四十多岁年纪,在因缘际会中知道了鲁班术中“衔福回门”这回事,才终于理清了程家那困扰了他二十多年的前因后果——在那一刻,他就下定决心,一定要报仇,一定要将程家打落地狱,一定要让他们破族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