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蜈蚣被相克之物一击正中要害,挣扎扭动了两下,便不再动弹了。

“还有什么本事,通通使出来吧!”

阮暮灯抬起一脚,直接将那动弹不得的飞蜈蚣踩了个稀烂,扭头瞪着那披着“李小雅”皮的红裙少女。

周涵晕晕乎乎趴在地上,眼见危机已除,连忙踉踉跄跄爬起来,一边拍打着满身泥土,一边竟然还有余裕在心中吐槽好友这台词不太对,怎么眼前这画面似乎有点儿角色错乱,感觉凶巴巴的阮暮灯反倒像个欺负小姑娘的恶霸似的。

李小雅咬紧后槽牙,在青年的逼视之下后退了一步,右手在衣摆的遮掩之下,用力捏紧了她拴在腰间的一个小小的木偶。

那木偶约莫只有小指长,两指宽,头身四肢俱全,表面用油彩胡乱涂了些红红绿绿的艳俗颜色,勉强看得出来应该是个女娃,由于实在是做得太过粗糙的缘故,估计丢在大街上也没有谁会弯腰捡一捡。

但就是这么一个毫不起眼的小玩意儿,实际上却是个“耳报神”,也是“李小雅”现在仅剩的唯一依靠。

所谓的耳报神,在民间传说中,是附在人耳里的神仙,会替人通风报信,预知吉凶。

它平常不会轻易开口,只会在寄主面临灾厄或者重大决策时才会说话,只要出了声,即便只有寥寥数字,通常都极为准确,常能助人化险为夷、飞黄腾达。

但李小雅养在耳朵里的,却不是“神”,而是货真价实的“鬼”。

是她在那个降术蛊术盛行的年代,从养在大都里的那群“先生”和“道长”——也是当年害她成为人殉,英年早逝的元凶们那里学到的一个咒法。

做这种“耳报神”,要先用槐木枝雕出一个人形木偶,再将流产或死产的胎儿和人偶用符纸包住,埋在人来人往的地方,等七七四十九天之后,胎儿尸骨烂尽,挖出被尸水浸透的人偶,再滴上自己的血,然后在污秽阴暗之处再晾上七七四十九天——旧时常常选择藏在茅房或者猪圈里面,现在已经没有茅房了,猪圈城里也不好找,于是李小雅便将它藏在了公厕的水箱后头——便成了她手里的这个“耳报神”。

然而这样炼出来的“神”,其实只是一些不干不净的鬼物被胎儿不能降生的怨念所缚,寄缠在人偶之上,某种意义上,本质其实和南洋盛行的“养小鬼”有如出一脉、异曲同工。

这样养出来的“耳报神”,虽然也能传音告密、占卜吉凶,却需要宿主本身的精气血供养,而且会越来越贪婪、越来越凶残,他的每一个“预言”,都需要用某些代价去交换,以此获得的财富和好运,实际上等同于提前透支了后半辈子的气运。

若是可以,“李小雅”当然不愿意亲自养这么个东西。但那时她的魂魄刚刚从暗无天日的墓穴中脱身,在沈蕊身体中苏醒过来,发现早已时移世易,他已经不是那个雌雄同体不男不女的人殉,而他熟悉的大都和曾经经历过的时代,早就被历史车轮碾成了齑粉,不复存在了。

万幸她虽是用移魂术夺舍了沈蕊的身体,却还保有一些她作为现代人的记忆,适应起来倒还不至于太过艰难。

只是她那时魂魄和身体未曾好好地融合,又不过是个刚刚有了一点儿小名气的二线明星,既无权无势,又搞不来大笔钱财,除了养一个能未卜先知、趋吉避凶的耳报神之外,她也想不出其他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