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对孙志新迅捷接受程度,布库显然很吃惊,兴奋的看了孙志新半天,拿起一颗鹅卵石,道:“维博斯。”

“伟不死。”

布库哧的一声笑了,道:“维-博-死。”

“维博死。”

孙志新慢慢摸索这种语言的发音规则,试图用字母符号归纳它。

布库抬头看向天空,指着一只飞过的巨鸟:“佩尼堪。”

再指着另一种鸟类:“平克。”

孙志新便知道这两个名称不再是统称,而是具体细化到鸟类的某一种的名称。

如此一整天,孙志新都在跟布库学习,并慢慢摸索这个非常古怪的语言。按照他以前的发音规则,有十九字母他能用得上,然后自己根据布库的发音,又杜撰出九个发音字母,大至将布库的发音归纳了进去。

毕意是站在巨人的肩上,有着先进的学习手段。通过感性的识知后再理性的思考、总结、归纳,孙志新学习语言的速度只能以火速前行来形容。

随后又跟着布库去营地里转了一圈,宁神静听别的对话,竟连类似:这是什么;那是什么;奔跑;大笑;柔软;美丽;我要去干什么;他在做什么这类的复杂一些,包含了比较抽像的代词、动词、形容词、连接词的内容,甚至一些短句都学会了一些。

他这种海绵一样的语言吸收学习惊得布库目瞪口呆,到后头连说话都变小心谨慎起来,担心自己说错话会给毕达拉察拉查造成什么错误的示范。同时他还被孙志新弄出一个小爱好,就是去看孙志新听人说话,然后准确的复制一遍说出来,看被复制的人惊得也像自己先头那样目瞪口呆,只觉得好玩无比。

而孙志新确实有吓人的本钱,等到掌握了发音规则以后,无论别人说什么,只要句子不太长,他都可以准确无误的复读出来,就像一台人形的复读机。然后通过手比眼划,再加上自行领悟,到得下午时分,他已经可以说一些简单的句子。而且发音清晰,词句流畅,谁听了都被吓得不轻。

走在部族中的孙志新无论怎么看都显得与从不同。和整个族群的高大身相比,他站到女人群中也只是普通身高。虽然仅着一块兽皮围在腰间,但一身小麦色的肌肤细腻晶莹,就是打眼得很。他本来相貌就生得好,眉长眼大鼻子英挺,眼瞳漆黑如墨,又灿烂生华,像是极品的墨玉,乃是很典型精致东方人长相。混到一堆五官粗犷的史前人类群中时,就如同野鸡中站了一只仙鹤,让人一眼看过去时目光便会不由自主的凝在他身上。

放下身段敞开心胸认真打算在这里生活后,孙志新真正露出了自己原本的气质,几分大大咧咧、几分温和狡黠、几分对万事万物都事带着好奇探索的求知欲,包括性格里的自立自强韧性、宽容热情爽朗对人态度、那分男性本能里带着的小粗鲁,他迅速自我准确定位回到了穿越以前的那个孙志新。

具有如此性格的人无疑是极讨人喜欢的,再加上整个部族的人性格纯朴善良,丝毫不带后世文化的虚伪狡诈,早已经在三十几里被人所接受的孙志新现在更加的融入了人群。

族里小孩对孙志新这个‘白人’一直都很感兴趣,原先只是因为他身上的那种排外气场不敢接近。此时孙志新全身上下开始散发原来的亲近,小孩们都开始试探着靠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