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让尼斯记忆犹新的还是, 由于集市在臭气熏天的屎河边上, 他们的货物也不可避免地沾上了难闻的臭味,久久都未曾散去。

他们兄弟在王国南部称得上是小有名气,是主要活跃在格雷戈城一代的巡回毛皮商。

他们主营的商品类型,从最常见的野兔皮毛,到颇受小贵族青睐的狐狸和松鼠皮毛。这些能被灵活运用在服饰各处的小类毛皮,每售出一件都能给他们带来不菲的利润。

当然,缺点也很明显:哪怕是在被公认为南部最大城市的格雷戈城,对这类商品的需求量也不算大 至少不是个能让尼斯兄弟感到满足的数字。

比起缴纳高额的租金,在城中开设固定的铺子,他们宁可把时间花在危险的路上。

从开春到秋末,尼斯商队都穿梭在不同的城镇间,赶赴一场场集市。

当货物不断进行流动时,他们的利润才是最大的。

即便是见多识广、早习惯了旅途的艰辛的这对兄弟,都对莱纳城的光景心有余悸。

单从距离来看,去莱纳城的路对他们根本称不上遥远。

但不论是那恶劣到极点的路况,还是沿途荒无人烟、根本无法获得补给,都是让商人们对莱纳城敬谢不敏的原因。

“哈哈,”尼尔苦中作乐地说:“放轻松些,至少我们不用担心路上会遇到强盗。”

尼斯嘴角抽抽:“那是因为莱纳城太穷了,连盗匪都不屑来!”

不管怎样,他们这次是充分汲取教训了:他们出发前精简了车队,只带了三车货来。

要不是从熟识的好友那听说,那座像是被诅咒过的城市迎来的新领主,是最近在政变里败出后、才被新国王放逐出王都的天使公爵的话……他根本不打算跑这一趟。

天使公爵的名号实在是太响亮了,连一向只活跃在南边的他们都略有耳闻:虽然他们能听到的内容,不外乎是老国王有多宠爱这位幼子,又赏赐了什么奇珍异宝给他,或是他那被誉为天使般美好的容貌。

作为唯利是图的商人,尼斯和尼尔当然对一个男人究竟生得有多美貌这点毫无兴趣。

他们真正关注的是……“那位这么多年来都深受陛下宠爱的公爵大人,即使是被驱赶出了王都,也一定有着比前几位领主都要丰厚的腰包吧?”

抱着这样的期待,他们提心吊胆地督促着仆人和车夫,让载着货物的马车车轮在凹凸不平的泥泞路面上缓缓碾过,朝已经能遥遥望见的那座城堡和钟楼靠近。

首先让尼斯他们感到意外的是,在那熟悉的斑驳城门前,居然站了两名穿着轻铠的年轻男性。

“莱纳城终于有卫兵了?”

在短暂的诧异过后,尼斯很快便觉得这在情理之中了。

一穷二白的莱纳城,除非是要举办一季一回的大集,平日里连盗贼都不屑光顾这种地方。加上过去的一年里,它就如同被诅咒了般频繁更换领主,内部管理混乱不堪,更没有人会多此一举地在无人到来的城门处安排卫兵了。

现在的话,毕竟有全国唯一的一位公爵殿下坐镇着啊。

那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眼高于顶的贵族,即便再落魄,也不可能连这点排场都不讲究。

大约十天前才被诺亚骑士长抽调出来进行训练,这时临时上岗的两名卫兵,对尼斯等人的到来并不意外。

尽管经验丰富的商人们一眼就能看出他们动作间的青涩和紧张,但还是仔细地查看了他们的身份文件,然后予以放行。

“我还以为那位公爵大人安排卫兵守门,是为了征收入城税呢。”尼斯与弟弟低声说着话:“没想到他们连一个铜币都没要!”

尼尔乐呵呵地说:“看来公爵大人看不上那点小钱。”

“这可不一定是好事。”尼斯表情严肃:“希望他不会看不上我们带来的货物才好。”

城门开启后,又一件让他们意外的事情出现了:之前全靠人用双脚走出来的‘泥巴路’,被一条整洁宽敞的砾石路所取代,一直延伸到了一处栽种着许多金黄色的花盘、远看去是一片亮澄澄的花圃。

“真是不可思议。”尼斯瞪大了双眼,起初并不认为那处花圃与自己的生意会有任何关系,只当是重视享受的贵族特意开设的花园:“我第一次见那么大的花!一定是海的另一边买来的奇异种子吧。”

在过去的十年里,他每年至少都要来一趟莱纳城,对这里不说熟悉,起码是有着大概印象的。

但莱纳城的情况,与其说是一成不变,倒不如说是越来越糟了 杂草丛生的田野,散发着恶臭的河沟,破败不堪的房屋,面黄肌瘦的城民。愿意来这里做生意的商人也因此变得越来越少,进一步掐灭了莱纳城人与外界接触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