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虽然云泽时常感慨于人性的复杂多变,但真的到了没有道德伦理,或者道德伦理只是刚刚启蒙的时代,三观还是受到了剧烈的冲击。

一定要来见识的沙姆王子适应良好,这会儿搂着一个漂亮女孩子上下其手。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这居然还是个王子,这个国家吃枣药丸。

倒是美尼斯一如既往得克制,稳稳保住了高洁人设。他挥退不请自来的侍女,独自坐在角落,但气势太强,没法忽视他。

云泽呢?

云泽浑身都僵硬了,也没发现一旁搂在一个守卫怀里的女孩子站起身朝他走来。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胸口已经微微隆起,少女的天真掺杂着女人的妩媚,是这一群女孩中皮肤最白净的一个。

“大人,米莎来服侍您吧。”女孩的声音带着一股媚意,她柔柔贴在云泽的身上,伸手要为他取下帽子和纱布。附近的守卫们看到这一幕开始起哄,只有美尼斯皱起了眉头。

在这个时代,在民间,大部分人因为饮食问题面黄肌瘦,并且有一些皮肤病。所以只要体态丰腴,皮肤干净,长相稍微端正一些就能被称之为美人,被乡人吹捧。

但是这些美人在现代社会,也就是路人甲乙丙丁,对云泽没有丝毫吸引力。

何况本地的审美强调女性有丰满的胸部和大腿,最好有点小肚子,这是孕育的象征。这根本不符合云泽的审美,他的确认为女性有点肉好看,但那是丰腴,而不是这种肥硕。

何况眼前只是一个孩子,在云泽的刻板印象里,这个年纪的孩子就该无忧无虑地上学,抱怨鸡毛蒜皮的小事。

越是无能和性能力弱的男人越是喜欢小女孩,云泽很恶心这种事。就算到了这个时代,这一点也不会被改变。

“不必。”一只手从披风里伸出来,挡住小女孩的手。

云泽的手细长,骨肉匀称,洁白细腻的皮肤泛着玉色光泽,触之如奶脂滑腻,女孩甚至注意到那漂亮的淡玫瑰红色的指甲肉,她的手放在上面,就像一块烧焦的木炭放在白雪上面。

女孩嗖一下缩回手,藏在裙子背后,羞于见人一般。

那手可真漂亮啊,那么软,那么滑,这个大人,果然是个贵人呢。

女孩仿佛明白了眼前的人为何不要自己的服侍,有些失望地叹了一口气,贵人们身边的女孩都要像神女一样美貌,很少要乡下的小姑娘服侍。

可惜了,她第一次遇上这样的客人,眼里没有高高在上的鄙夷,也没有油腻恶心的欲望,看她的目光就像是看一个正常的女孩——真好,有人看她像是看‘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