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江之为被都察院的厨房折磨得可以说是欲仙欲死,但即使这样,他还是在宪台坚持了下去,足可见他对这份工作的真爱程度。

池宁不想为难师兄,但也不想江之为在这么一个可以拓展人脉的场合,把时间全部浪费在品鉴琼林宴的点心上。于是,在给了二师兄仙仙一个眼神之后,兄弟俩开始搭配着干活,一起把话题转向了江之为破过的案子。

终于,这个话题让江之为来了兴致,大谈特谈了起来。而江之为这个人,有个最大的优点就是,当他口若悬河的谈论起他所喜爱的东西时,他整个人都像是会闪光。

“说个什么案子呢?就说我是如何破获当年的旧都太监贪污案吧。”

俞星垂曾和池宁提过一嘴,江之为破过一个与钱小玉有关的贪污案,还说等有空了就告诉池宁,没想到这一拖就拖到了由江之为这个当事人亲自来讲述。

众所周知,钱小玉这个人爱财,但众所不知的是,钱小玉大笔银钱的主要来路其实是旧都的湖田与矿场。

旧都金陵,曾做过大启的都城。后来,大启迁都到了更加北方一些的雍畿,但金陵仍作为副都使用,城里至今保留着与京城一模一样的六部、十二监的权力架构,算是很多官员和宦官的养老之地。而在这种有完整官僚体系,却没有真正皇权压制的地方,宦官的势力得到了无限的膨胀。

当然,就池宁个人分析,金陵会形成这种格局的主要原因,还是大启的皇帝没有什么杀太监权宦的习惯,真犯事犯到兜不住了,就把他们统一发配金陵养老。

到了金陵,他们照样是大太监,过的生活并不会怎么降级。这可都是些在雍畿犯事犯到了已经兜不住的主儿,长年累月的这么叠加下来,可想而知金陵官场变成了一个什么模样。野蛮生长,自由自在。

不得不说,钱小玉把自己的钱袋子放在金陵,真是一步很不错的棋,极具安全性。

到了万不得已,钱小玉还可以一推六二五,把所有的烂账都安在金陵的十二监头上,那都是他们的贪欲作祟,与他钱小玉又有没什么关系。

由于钱小玉做得实在是太隐蔽,当年连俞星垂也不知道犯事的太监是钱小玉的门生,江之为去查案时,没有被师弟提点什么,那自然就是最铁面无私的状态。事实上,这傻子至今不知道他对付过的人,是钱小玉的人。

也幸好钱小玉没被牵连,也没和江之为计较,否则真的是够江之为喝一壶的了。

“你们知道那金陵太监,把钱都藏在哪里了吗?花船下层的夹缝里!嘿,我去了一看,就觉得这些停靠在湖边的花船水位有问题。一个船上才能有几个姑娘啊,能下沉得那么厉害?”但是,江之为带人上船一搜,却什么都没搜到,险些给金陵的宦官反告,“我最后是怎么找到的?当然是找了一只能嗅到金银味道的猎犬啊。要我说,找东西还得是这山东细犬,厉害着呢。”

池宁听得一脑门子问号,不得不插了一句嘴:“狗还能闻到金银的味道?”

“可以啊,就是很难训练。”江之为长叹一口气,“我也是因为贪污案之前的一个案子,巧合之下遇到的这狗。它被专门训练过,实在是聪明,其他的狗可不成,我这两年也很是训练了不少,但都没有二娘聪明。”

嗯,江之为这只能闻到金银味道的狗,被取名叫“二娘”。

据说是因为江之为听人说,二郎神的哮天犬就是山东细犬,他的狗正巧也是,又这么厉害,就叫二娘吧,正好凑一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