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落神城城主、夜摩佣兵团副团长奢华的大客厅里,奥菲罗克和罗歇里奥元帅正凝视着客厅中央的一个大沙盘。
两人都是面沉如水,沉默不语。
“元帅,”奥菲罗克终于开口了,“虽然夺了这个落神城,可是存粮却不如预想的那么多。这次陛下发兵十万,却只有五万人运送给养。现在军中存粮只够支撑半个月的。陛下没打过什么仗,可是元帅您一生大小战争经历无数,战绩骄人,没有理由不知道补给对于战争的重要。”
“圣骑士先生,”罗歇里奥低沉的笑声在大厅中响起,“您虽然年轻一辈中最杰出的天才,可是经验的作用对于政治来说有时候要远远超过天才。这次战争在军事上虽然并不高明,但在政治上却是非常高明的作法。可惜你我都是军人,现在处境虽然困难,但就算是为了同盟的子民,我们也得打赢这场战争。”
奥菲罗克欲言又止,他明白以如今政治上的微妙局面,有些事情是心照不宣的,而有些问题,也是不大合适摆到台面上来的。
他叹了一口气,皱着眉头望着沙盘。落神盆地形如漏斗,大的一端面向着莱茵同盟,随后逐渐收窄,直至收成一条宽仅三公里的、长十余公里的狭窄通道。短短数月之间,通道上已经多了一个临时建成的小要塞。三道六米左右的土墙依地势逐次建起。通道两边山势较为险峻,罗恩人在两边各建立了十余个堡垒,他们为数不多的魔法师多配置在这些堡垒之中,居高临下,足以打击整个通道正面。
罗歇里奥元帅身材高大,一头银发梳得一丝不苟,清隽的面容充满了岁月和经历的魅力。奥菲罗克知道,年轻时的元帅可是整个同盟著名的美男子。身居高位久了,现在奥菲罗克已经无法从这张脸上窥探出一点心事了。实际上奥菲罗克非常想知道为何同盟两大魔导士耶罗和拉萨,还有元帅的密友-星空剑圣普罗西斯,都没有随军出征。
要知道此次出征几乎倾尽了莱茵同盟军力。单以军力而论,莱茵同盟其实与罗恩公国相差无几,但在魔法师的实力和强者数量对比上却是远远超过了罗恩公国。罗恩公国既无大魔导士也没有圣骑士、剑圣这一级数的武者。而莱茵同盟明的就有两大魔导士和一个剑圣,若算上埃丽西斯和奥菲罗克,又要多一个圣骑士和一个大魔导士。如此实力,就是与三大帝国相比也相差有限。
既然莱茵同盟的魔导士和剑圣都未出征,奥菲罗克也不愿意泄露自己圣骑士的实力,所以这场战争很奇怪的变成了一场常规性的战争。当然,同盟皇帝路易九世还是把他的宫庭魔法师了出来,教庭的宗教审判所也秘密地派出了一只混合了神圣骑士、光明法师和圣堂武士的小部队协助奥菲罗克。教庭十二圆桌骑士自然也是跟随奥菲罗克的。
宗教审判所向来就让奥菲罗克不大舒服,这次更由于他们的存在使得他不得不把埃丽西斯留在了大公府里。宗教审审判所是教会最极端的组织:末日审判团的大本营。对于这些狂热得已经疯狂的家伙,奥菲罗克一向讨厌得很,能离远点就离远点。
“元帅大人,若我们正面强攻这条防线的话,您看成功机会有多大?”奥菲罗克皱眉问道。
罗歇里奥沉吟片刻,慢慢道:“落神城的夜摩佣兵被我们用计骗出了城,这次我想罗恩公国定然会龟缩在防线后面,不敢再出头。毕竟六千夜摩佣兵在半天内被全歼,‘非天’骑士团那个卡朋老东西不是笨蛋,一定会估计出我们的实力的。如果正面强攻的话,应该在半个月内拿下这条防线,对方的五万人也跑不了几个。不过……我们的损失恐怕也会是这个数字。”
奥菲罗克无言地看着沙盘。他知道罗歇里奥元帅虽然名声不显,军事上的天才几乎不逊于自己的父亲。黄金狮子还是太年轻了,这也是他第一次指挥数量如此庞大的军团,论行军论战,他自知还是要逊于元帅的。
五万人的损失是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他暗叹一口气,若是精通大范围杀伤性魔法的耶罗在此,一切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落神城外有一座简陋的小小军营。这座军营很奇怪,警戒的人数远远超过了其它军营,而且戒备的对象竟然是营里的军人。军营里只有三百多个骑士,军纪极度散漫,大多数人躲在帐幕里休息,少数的几个人在保养装备或者是擦洗马匹。
一小队巡逻士兵自军营中穿过,一个年轻且表情倨傲的下级军官不宵地看着营地里懒洋洋的骑士们。他对自己少校的军衔很是满意,却发现这里没有一个人正眼看他一眼,特别是一个骑士坐在一个橡木酒桶上,正仔细地擦着战枪。这个骑士正正好好地挡住了这队巡逻兵的路。
年轻军官见骑士毫无让路之意,啐了一口,骂道:“真是一帮人渣!一点礼仪都不懂!对马的态度比对人都好,难怪给关到这里来!要是给老子个机会,一定要让你们知道什么是真正的骑士……”话未说完,身后一个老兵不顾地位高下之别,一把捂住了他的嘴。
那军官挣扎开来,老兵手上浓重的枪油味、烟草味和汗臭几乎把他薰得晕了过去。他可是伯爵之子啊,又是八级的骑士,哪曾闻过如此味道?就在他大怒欲骂之际,那老兵又要上来捂嘴,吓得他后退了一步。
老兵上前一步,低声道:“大人,这里都是些死囚!不能招惹狮牙营里的人!”
那军官年轻气盛,如何肯听这些?他站在拦路的骑士面前,喝道:“现在站在你面前的是少校骑士队长!给我把路让开!”
那骑士头也不抬,淡淡地道:“从早上起我就坐在这里了。大人想找我的麻烦、立立威风就直说,何必绕来绕去的?”
军官气得满脸通红,他四面一看,狮牙营里的骑士都放下了手里的活开始看热闹。特别是看着自己的目光,为什么总感觉象是在看死人一样?
但这让他的怒火更加的旺盛了。呛,年轻军官长剑出鞘,大喝道:“杀过人有什么了不起吗!老子光这场仗就已经杀了三个人了!来人哪,把这个人渣给我抓起来,光是藐视上司这一条,老子就要抽他三十鞭子!”
他喊了半天,却无人答应。回头一看,这才发现自己带来的十个士兵都已经躲得远远的了,对自己的命令置若罔闻。这时,那个捂过他嘴的老兵指了指那个骑士的脚下,年轻军官奇怪地看了一眼,顿时呆住了。
骑士的长枪造型奇特,通体紫黑色,只有靠近枪柄才是银灰的金属光泽。骑士正用擦布沾水擦着枪身。紫黑色渐渐地褪去了,露出了底下的银灰色。只是顺着枪身流下的污水,却是暗红色。
竟然是血水!这把战枪上究竟沾了多少人的鲜血,才会变成如此浓重的紫黑色?年轻的军官顿时觉得一阵寒意自心底泛了起来。
凯特没有理会眼前又叫又跳的无聊小子,只是专心地擦拭着自己的战枪。
出征前,战神之锤倾其所有为凯特重新打造了一整套的骑士装备。所有的盔甲都经过了数道魔法的加持,并掺进了足够多的玄铁。这把战枪更是倾注了费斯无数的心血。战枪枪头三寸是一点乌黑,全部由玄铁制成。枪头上隆起四道锯齿,中间则是血槽。锯齿上闪动着蓝色的魔法光芒,被附加了麻痹效果。血槽里则是一片墨绿,显然是巨毒。在狮牙营里,这些装备至少能让凯特有一半的机会活下来。
整把战枪重达一百二十斤。若是矮人之战前的凯特,还无法使用这把战枪呢。由于玄铁数量不足,罗格毅然把战斧缚魂的斧柄换成了普通的精钢斧柄,溶出所有的玄铁为凯特打制这把战枪。凯特对这把枪喜爱无比,说:“反正是要杀人的,就叫它屠夫吧。”
凯特现在心里一片平静,或者说是心如死灰更多一些。他对眼前这只飞来飞去的小苍蝇毫无兴趣,一只苍蝇能对他的生命构成什么威胁?
年轻军官面色时青时白,不知如何下台。自己所有的下属都躲得远远地,显然没有为自己解围的意思。狮牙营里的骑士已经三三两两议论开了,传入耳中的都是:“没长蛋的小鬼”,
“估计是哪个蠢猪贵族的儿子吧”,
“是啊,看那胆小的样就能想象他老子是什么德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