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2章 不当教主那就当皇帝吧

不等柯崇云反应过来,便将他一把按在了龙椅之上。

殿中众人见状,大惑不解,有心思敏捷的,似乎猜到了什么,但那答案着实有些震惊,是以没有一人开口。

柯崇云直到坐上龙椅,这才回过神来,问道:“这是何意?”

杨妙真夫妻二人对视一眼,忽然退至殿下,皆单膝跪地,抱拳道:“草民杨妙真(群金发),拜见皇帝陛下!”

柯崇云闻言,噌的一下从龙椅上站起,惊道:“什么皇帝陛下!”

他本来以为杨妙真先前的举动乃是试探自己,其实是想将教主之位传给自己,却没想到杨妙真二人竟然口称陛下,还自称草民。

虽说如今中原形势,明教灭金,已经有了席卷天下的资格,在旁人眼里,这教主变成皇帝,也不过是顺理成章之事。

但是柯崇云显然一时还未从这三百六十度大转弯中回过神来。

场中诸人除了刚刚当人神雷王不到一年的李文淑,以及心思活络的柯豪于陆冠英外,也都没有反应过来。

倒是张三枪忽然大笑开口道:“这还不清楚么?教主是要传位给你,你既然当了教主,自然也要当皇帝。”说完便跟在全杨二人身后,朝着柯崇云单膝跪拜起来。

柯豪与陆冠英紧随其后,也纷纷单膝跪地,口称陛下。

柯崇云忙从龙椅之前走下,道:“我刚刚已经立誓退出明教,如何还能当教主,更别提当皇帝了!”

杨妙真看了一眼全金发,然后笑道:“正是要你退出明教,才能当这个皇帝?”

柯崇云闻言一震,脑中灵光闪过,霎那间反应过来。

杨妙真见他神情,知他终于明白过来,便笑着扫视一圈,见仍有人一脸迷糊,不由冷哼一声,冲着神雷王李文淑道:“神雷法王,你执掌教中法令已有一年,可知我明教三大令五小令为何?”

李文淑是在柯崇云反应过来之前便已经醒悟之人,自然不会不知道这三大令,便道:“属下明白!”

杨妙真便道:“便请神雷法王告诉大家,这三大令第一令是什么?”

李文淑道:“我明教圣火令三大令,第一令:不得为官做君。”

杨妙真道:“何解?”

这第一大令统共有二百余字,李文淑也只是通晓大意,于是便从腰间解下一个布包,解开之后显出六个用丝布包裹的长条,长条大小不一,长的一尺有余,短的不过巴掌大小。

李文淑取出最长的一根长条,解开丝布,拿出一根一尺来长的事物来。

那事物一尺来长,非金非玉,似透明,非透明,其中隐隐似有火焰飞腾,正是中土明教的圣火令。

中土明教的圣火令一共有十二枚,乃是百余年前,波斯高手霍山所铸,后来辗转落入明教第二十一代教主方腊手中。因见其中似有火焰沸腾,与明教圣火相合,便称其为圣火令,成为教主的信物和象征。

十二枚圣火令,其中六枚上面用波斯文篆刻了霍山的一身武学,而另外六枚上面本是空白。

方腊起义,起初一路顺风顺水,但后来教中弟子因贪图权力财货,互相猜忌,加上北宋大军讨伐,终于一败涂地。

方腊兵败身死,圣火令便传到了第二十二代教主余五婆手中。

余五婆反思前任失败之因果,为警示后人,便立下三大令五小令,将之刻于六枚空白的圣火令之上。

只不过百余年过去,明教逐渐吸收了各地义军,尤其是上一任教主,为了迅速壮大声势,招揽各路义军首领入教,却不以三大令五小令约束,因此教中高层只知道有三大五小的律令,却不知其具体为何。

后来全金发帮助杨妙真重整明教,发现这三大令与五小令居然与七侠派的戒律有相通之处,便结合二者,重新明确明教规矩,向信徒宣讲。

至此这三大令五小令便重新在明教弟子之中传颂。

然而杨安儿时代入教的元老们,早已习惯了自由自在,对这些教令并不上心。

经过逼宫事件之后,杨妙真重组明教高层,设立神雷王,执掌刑律,杨妙真便将六枚刻有戒律的令牌交给神雷王掌管。

李文淑取出的这一根,便是刻写了第一大令全文的那枚圣火令。

她将令牌握于掌中,宣读道:“第一令,不得为官做君:吾教自教主以至初入教弟子,皆以普救世人为念,决不图谋私利。是以不得投考科举,不得应朝廷征聘任用,不得为将帅丞相,不得做任何大小官吏,更不得自立为君主,据地称帝。于反抗外族君皇之时,可暂以‘王侯’、‘将军’等为名,以资号召。一旦克成大业,凡我教主以至任何教众,均须退为平民,僻处草野,兢兢业业,专注于救民、渡世、行善去恶。不得受朝廷荣衔、爵位、封赠,不得受朝廷土地、金银赐与。唯草野之人,方可为民抗官、杀官护民;一旦为官为君,即置草良于度外矣。”

杨妙真脸上微微露出不满,心道:“自郭方死后,这令牌到你手中已经过去了大半年,你竟连这三大令的内容都背不出来,当真是配不上这神雷法王之职。”

李文淑不知杨妙真所想,读完后将令牌包好,然后望向杨妙真,等待后续指示。

杨妙真道:“你保管得倒是妥帖,哎,也罢,你便将其余七条律令也都宣读了吧!”

李文淑答应一声,又解开另外五枚圣火令,依次读来:“

第二令,不得虐民害民:本教以救民护民为宗旨,凡有利于平民百姓者,皆为本教应作应为之无上要务。本教所需,可抢劫官府、官仓、官库、财主、大户,可受平民捐献,亦可向民征粮。但必须百姓先食饱,我教众方可动箸。如遇饥荒,有粮食时先施百姓,我教众后食;若粮不足,则我教众不食。教众与百姓争闹斗殴,伤百姓者罪加一等,双方有过,先罚教众。

第三令,不得自相争斗:凡我教众,不论身为教主、左右光明使、护教法王、旗使、门使,或初入门弟子,不得互相分派争斗,如意见不合,仅可辩论争执,粗言咒骂、辱及祖宗亦不算犯令,何人出手殴击,即为犯令,杀伤教友人身、人命,更为大罪。若有纷争,交由上级判断是非,此后即须听命息争,永保和好。

圣火令五小令:

第一令:凡我教众,须守信义,出言如山,不得违诺失信,对教外人士亦当守信。

第二令:同教教众,即为兄弟姊妹,情同骨肉,重情重义,生死不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