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苏忠民找上门

走了就走了吧!

本来也不该有交集的!

顾明俊很快就把宋清如之事丢开一边,全心身投入到生意的经营中来。

考上了大学,他已经是大人了,也是这个家庭的顶梁柱。

现在家里背负这么大的债务,他绝对不能走错一步。

一旦走错,那接下来就将是万劫不复。

虽然说,真到了亏本那一步,他还可以卖店保本,但步行街的门面,价格太高,并不是你想卖,就马上有人接手的。

而且几个月下来,光是利息钱、装修钱、人工费,就足够让顾家喝一壶了!

还好,琉月的店子生意一直火爆。

顾明俊精心策划了几场活动,同时推出了几个爆款菜品。

一般人爱吃的菜,就是猪肉、牛肉、鸡、鸭、鱼等常见菜肴。

猪肉有了招牌菜,辣椒炒肉。

牛肉的话,搞一个小炒黄牛肉,一经推出,就赢得了顾客的一致好评。

鸡的吃法向来很多,但顾客出来吃饭,当然要吃一些不寻常的做法。

顾明俊别出心裁,推出一款手撕柴火鸡,精选两斤左右的散养鸡,精心烹饪调制,色香味美,闻到就馋涎欲滴,很多顾客本来不点这款菜的,但看到邻桌有这个菜后,都会点这个菜,吃了的人也都赞不绝口。

他没有经营过饭店,但他是做过营销的人。

不同行业的营销学问,也是大同小异。

拿几个拿得出手的货品,进行强推,打响招牌。

对菜品来说,一是口味好,二是用料足,新鲜美味,能抓住顾客的胃,那就是营销成功了。

再加上顾大厨独一无二的“吃不完的饭、吃不完的菜、喝不完的酒”这种噱头营销,可以持续维持店铺的客流量。

这天,顾明俊从装修店铺回到琉月店里,刚进门,就听到琉月指着他,向另外的人介绍道:“喏,他就是顾明俊。”

顾明俊看向那个顾客。

这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一头浓密的黑发,梳得一丝不乱,国字脸,双目炯炯有神,穿着体面考究,尽显奢华但又不张扬。???c0

虽然不曾见过面,但只看了他一眼,顾明俊便认出此人来了。

但他并没有马上说话,而是看着他,等他先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