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武服人

突然杰森来了兴致。故事的前提建立于德雷克无望的青涩苦恋,杰森脑海中已然浮现哈姆雷特的台词跟李斯特的乐曲。甚至他下意识就设身处地的自我带入。啊,他爱她。

“要是她丈夫对她不好,把人抢来。要是他们婚姻幸福,就潇洒点。”

“据我观察推断,这段婚姻有名无实,是出于某些目的。”

“现在你有答案了。”

“可是他们没有离婚。”

提姆的答案让杰森大翻白眼。

“你还是不是个哥谭人?”杰森差点说:你问的对象,是个第一次见蝙蝠侠、就正在撬对方车轮胎的,真不知道德雷克对他怀抱多少错误期待。“犹豫不如干脆放弃。行了现在别来烦我。”

提姆面无表情,深沉地吸了口气,凝重地点了点头。

“明白了。”提姆说,“有道理。这就去。”

杰森继续擦车。擦了会儿,想起斯蒂芬妮.布朗才十六岁,没有结婚。

……刚才德雷克说什么这就去?

斯蒂芬妮.布朗下个月满十六。没有男友,母胎单身。曾经最大的心愿,是带着生父所有的把柄、在月黑风高的夜里投靠蝙蝠侠,最好能成为新任罗宾。不过现在她的监护人是个猎魔人,所以她的愿望改了。

她现在想成为吸血鬼。

开玩笑的。她才不想晒个太阳就闪闪发亮,跟钻石一样。

不是每个转化后的吸血鬼都像梅茜;这句话出自爱德华.卡伦。所有吸血鬼都知道,梅茜是吸血鬼里的黑羊。不会再有一个吸血鬼的超能力、是把别的吸血鬼变成人类,闻所未闻,空前绝后。也只有梅茜能晒了太阳不发光。

吸血鬼毒液没有让梅茜变成吸血鬼,只是把一种不正常变成另种不正常。

斯蒂芬妮不想当吸血鬼。比起刀枪不入,她更倾向好好地、享受地躺在沙滩上做日光浴。

去年生日梅茜就带她去晒了日光浴。蜜月胜地不枉虚名。同学都羡慕死她。说也想要个同款的姐姐。斯蒂芬妮长得跟梅茜半点不像。对外她总宣称梅茜是她父母再婚带来的天上馅饼,是整场失败婚姻中唯一的正向价值。

实际上也差不多。至少,梅茜是斯蒂芬妮遭遇家门不幸后、意外获得的头彩结果,这部份货真价实。结果好就好;要说命运教会她什么,就这。

所以本来斯蒂芬妮以为,梅茜这回来哥谭是要提早给她过生日。结果不是。她大费周章苦练厨艺,显傻。

比起周游列国饭店度假,斯蒂芬妮更想跟着梅茜行侠仗义四海为家。她想给梅茜个惊喜,让梅茜称赞她做饭好吃,让她看起来更有用,是个居家旅游必备良伴。然后她差点炸了烤箱,黑烟把家里壁纸从里到外熏成灾后现场。颜色说是哥谭灰并不为过。哥谭特有的哥谭灰色。

她不是读书的料,也不是能下厨的。看来只能打击犯罪了。斯蒂芬妮看不见这儿还有其他路可选。

斯蒂芬妮挺沮丧。

她就把这事跟朋友说了。这个朋友是个网友。玩手游认识,斯蒂芬妮也不知道怎么跟对方熟起来,可能是对方瞧着特别聪明,她就喜欢这种脑忄生感,也可能是她每次想刷分都会碰上他,概率基本等同黑吱箱操作。开始两三天还斯蒂芬妮带他,后头就全是那男生在带斯蒂芬妮。就一字,爽。

斯蒂芬妮觉得她照事实讲,估计也没人会信。所以她一直挺诚实。这意思是该讲不该讲她全都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