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帝昊的平民生活 巫羽 1479 字 2022-08-20

姒昊在夜晚醒来,他是饿醒的,他醒来后发现头不疼了,烧也退了,整个人仿佛是前所未有的舒坦,只是饥肠辘辘。姒昊闻到米粥的香气,他看到扈叟正在熬菜羹。

“吃吧。”扈叟盛上一碗,递给姒昊。

“多谢。”姒昊端正坐着,接过碗,慢慢食用。

扈叟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他和儿子和儿媳关系不好,虽然儿子也在放牧,但两家住得远。扈叟的女儿嫁去狗尾滩,偶尔她会来探看扈叟,送些米粮。这位老人,平日里和一条老狗为伴,过着孤零并且清贫的生活。

扈叟并非牧奴,他在角山放牧一辈子,在牧民中颇有些威望,就是牧正也敬他几分。

“扈叟,我明日要去狗尾滩买矛。”姒昊吃完一碗菜羹,又到陶釜中盛一碗,釜中菜羹还有大半,显然扈叟多做了他的份。

“把我一块皮子带上,换点面。”扈叟差遣这个腿脚利索的年轻人,可一点不含糊。

扈叟用陷阱捕捉到一头鹿,肉做脯,骨做器,皮最值钱,鞣革后,拿去狗尾滩,可换不少东西呢。

姒昊应声好,他掏出一颗彩陶珠,递给扈叟看,扈叟端详一番,说:“虞城的彩珠,一颗能换两袋面。”

“我想用它跟工匠换一柄青铜矛,足够吗?”姒昊询问,他不那么懂当地的易物方式,角山许多贵重之物,在任邑并不贵重,所以姒昊不晓得彩珠在狗尾滩的价值。

“若是敝旧的长矛,他兴许换你。”扈叟没问姒昊彩陶珠从何而来,他觉得姒昊会有并不奇怪。

姒昊想,那就用一枚石贝币去换一把,石矛险些要了他的性命,角山野兽不少,再不可如此。虽然使用石贝币,有一定风险。贝币为货币,若非贵族及贩货之人,不可能携带它,而姒昊是位牧人。

第二日,姒昊携带扈叟的鹿皮,带着炭去狗尾滩。带炭是扈叟的意思,说是此地过去狗尾滩,草泽多蛇。别看炭是条老狗,非常勇猛,年轻时,连熊都搏斗过。

一人一犬,往东继续前进,来到并不远的狗尾滩。

狗尾滩是角山唯一的一处聚落,住着三十多户人,这里就像虞地的南洹一样,是杂居所,里边即有虞人也有任人,还有缗人。在百八十年前,角山常有穹人出没,还不那么安全时,狗尾滩就已经有人居住了。

这里土囊肥沃,适地势平坦,适合渔耕,由此成为了居住的良所。当地的居民大多半渔半耕,也有人家以制陶、锻造或制革为生。角山的牧人,生活所需的器物,往往会到狗尾滩备置,所以此地是角山最热闹的去处。

姒昊第一次去狗尾滩,便是由扈叟带他前去。他在扈叟的教导下,以几个禽蛋和两只羊角换来陶鬶和谷物;第二次去,被荆棘扎伤脚板,瘸脚多日的姒昊,在这里用一枚石贝币换到一双羊皮鞋。本想和他以物易物的皮革制造者,惊诧于他的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