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王瑞闲着没事,显然赴约,大家一个县混着,抬头不见低头见,一些场合该出场还是得出场。尤其王瑞他本身是县里的风云人物,筵席少了他不成席,他若是不去,真得拿个站得住脚的理由。

筵席的地点很熟悉——玉满楼。

老鸨见王瑞摇着折扇带着随从上了楼,满脸堆笑的迎上来:“王大少爷又来了,您就直说了吧,来得这么勤快,是不是看上我们这儿哪个姑娘了?”

“两次就勤快了?你们这儿是不是没回头客?来两次也值得大惊小怪?”王瑞笑道,说完不再搭理老鸨子,径直去找霍柯等人。

霍柯和另外七八读书人已经列好酒席等他了,连陪酒的伎女都准备好了。

王瑞没发现那日撞见他被法术固定的那两个伎女,松了一口气,幸好幸好,那个糗事最好少点人知道。

众人见面,互相寒暄,彼此祝贺劫后余生。一聊才知道,霍柯等人落水被救起后,在当地的小村里住了几天,才雇了个车赶回了家里,不像王瑞那么着急。

不过王瑞身为大富大贵的公子,身上自带光环,他着急赶回家在别人看来,不是冒失,而是洒脱恣意,尤其听说他勇斗尸魔,纷纷感叹王瑞不仅有富豪之气,更有豪杰之相。

其实王瑞早就发现了,在这个世界里,要想混得开,有钱有才有貌,自然是必须的。

但能仗义疏财,颇有豪侠之气才是团结人心、获得拥立的根本。

胆小的书呆子是不受欢迎的,是被排斥在各种组织之外的。

就比如眼下在场的朱尔旦,他是霍柯的表弟,家世样貌平平不说,没有才华,连个秀才也不是,只是个童生。

性格也沉闷,若不是霍柯带着他,根本挤不进读书人的圈子。

他有一“传世”的对联,上联:六六大顺天天顺,下联:八八大发年年发,横批:顺发顺发。

据说是过年的时候写给自家的米铺写的,因为表达的太过赤裸俗气,街坊邻居纷纷取笑,他爹压力很大,赶紧换了一副,自此也断了对儿子高中的期盼,就这水准,一辈子都得是童生。

霍柯举起酒杯:“其实今天在下请大家来,除了庆祝节后余生,还有个原因,希望大家做个见证——我要梳拢蕊云姑娘!”所谓梳拢就是伎女第一次接客,可见霍柯打算向“待价而沽”的伎女发出“挑战”了。

王瑞默默看着,没有表态,有的人就是这样的性格,恨不得穿件新衣服都要天下皆知,像这样对伎女告白的大事,自然要举办一场筵席,叫好朋友给自己助阵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