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

“小丫头,两个月的暑假打算怎么过?”

靳翰钦随便找了句话,边说边拿出她的手帕,在桌子面前擦了擦,擦完又十分自然的把帕子,塞回裤兜,好像那手帕到了他手里,就是他的东西了。

许韵眯起眼,看完他所有的举动,撇了下嘴,给靳翰钦在头顶标了两个字,洁癖。

“我准备去g市。”

靳翰钦抬头,诧异的看着许韵:“去g市做什么?”

“打工呗。”许韵耸了耸肩,脸上没有半点不自在。

99年这会,下海打工是最热门的话题,但同时也让人羞于启齿的话题,原因就是,但凡有条件的家庭,都不会让小孩初一毕业就出去打工,只有成绩不好,家里条件也差的,才会让孩子早早的去适应社会。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条,那就是大多数的毕业初生,都还没有成年,但随着改革开放,g市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所以,在这个时候,雇佣未成年,在下线城市,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同时,在大浪潮的影响下,初毕业生能打工的地方,也就只有入厂,对有见识的成年人来说,入厂没有任何前途,所以,打工这个词,就成了羞于启齿的话题。

比如说,就像这冰店,如果坐了两个女孩,一个女孩说,她在工厂里打工,但另一个女孩说,她在公司里上班,显而容见的高低就出来了,因为进工厂不需要学历,更不需要凭,只要劳动,就能拿到工资,初生完全可以胜任。

但在公司上班,最起码的条件,就是凭,一个初生,是很难跨进所谓的白领职场。

虽然大多数人都很清楚,不能歧视职业的高低,但人们的思识,多少会带有色彩和阶级评价,因此,打工这个词,很多人都不愿意说出来,就算要说,也是下海赚钱。

但许韵却说的十分轻巧自然,好像她这个年纪出去打工,一点也不丢人。

靳翰钦是个优质的成年人,当然也有这种观点,因此,在许韵轻飘飘的说打工时,靳翰钦眉头紧蹙了,并且变的不太好看。

“你一个初生打什么工,简直胡闹。”靳翰钦口气瞬间很严厉。

许韵白了眼靳翰钦,陈述道:“再过几天就毕业了,不再是初生。”

靳翰钦深吸了口气,依然很严厉的盯着许韵道:“你家很缺钱吗?缺到需要你出去打工赚钱,连书也不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