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白纸黑字的律法,人是活的,法律却是死物。

阿四已接近成人的身高,同席而坐,若不认真观察面容,大致模样举止与成人无异了。走进刑部的官署,阿四明显感觉到官吏对待自己比较往日恭敬数倍,不再有说笑的举动。

孟予下朝进入衙署,刚坐下就给阿四分派了一桩案子:“这是滑州司马吴薇以渤海乌氏孙为养孙改其姓为吴案,你先看着,思量如何下决断。”

断案一向是大理寺的事,刑部的案例多是旧日的卷宗,难得有个新鲜案落在阿四手里。阿四第一反应就是怀疑:“里头有诈不成?怎么好端端的,一桩小案子到我们这儿了。”

孟予笑:“正是大理寺不能决断,所以搁置了。今日送到陛下手中,陛下又丢到我们这儿来了。”

阿四粗略通读一遍,滑州司马吴薇是家中独子,早年丧夫,因才学显于人前而受太上皇召用,当今皇帝登基后调至滑州为司马。吴薇只有一女,数十年前远嫁渤海乌氏,也只得一女。

而今吴薇年老,膝下寂寞,眼看乌氏日渐落寞,就起了过继乌家孙为吴家孙的念头。吴薇的女儿自然是千万个愿意,可乌家也仅仅一孙,绝不肯吃这个亏。双方争执不下,这状子就一路告到大理寺手上了。

任由阿四自己来看,这女儿的女儿,就该是自家的孙女,哪里有自己辛辛苦苦生下的孩子,平白无故去别的破落户家受苦受穷的道理。

但是,按照律令中的户婚律,不必多加思考,即使这乌家孙与吴薇血脉相连,也根本不可能允许吴薇抢夺人嗣。照理说,这桩案子不该送出滑州,当地就该直接判决才对。

不过,能做到一州之长的刺史既然把案子送来上,就该有她的道理。

阿四微微一笑:“这滑州司马是个妙人,滑州刺史更是个聪明人。”

这头太上皇与皇帝和解,四处游山玩水,老裴相也回老家开山立学,这些太上皇的旧妾立刻闻风而动,轻易就捏出了一份投名状来。律法上关于“父为天”的改革,正是皇帝所想要看见的。

这一桩案子来的恰如其分,是极好的突破口。

孟予瞧着阿四向诸王日益趋同的姿态,乐道:“这两年四娘长进不少,可见老裴相确实比我等更加善为人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