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陆诏话锋一转,澄清,“我和岑炀,呃,就是好朋友。”
岑炀也总算抓住时机,一起道:“对,朋友,兄弟!”
中央警察愣住。
陆诏:“岑炀还没谈过恋爱呢。我的话,大家都知道了。”
这是说他前男友直接被陆娶了的事儿。也就是后者身上的案子闹得太大,才让这桩堪称离奇的“豪门狗血”没什么水花。放在往常时候,星网能因为这事儿崩溃掉。
“可是,”换中央警察欲言又止,“我们经常在小岑同学脖子后面看到”
咬痕。
时有时无,每次出现都非常新鲜的咬痕。
难道在罗莱索上,岑炀还有一个一直没有现身的恋爱对象?
他茫然,陆诏和岑炀则一起卡壳。
“……是我咬的没错。”半晌,陆诏终于勉强开口,“不过不是那个意思。”
中央警察愈发不解。不过,他和两个青年待了这么长时间,堪称所有同事当中最了解他们的人。中年Alpha非常确信,无论陆诏还是岑炀,都不是会胡来的人。
他们的感情又那么好哦,他知道了,可能是年轻人里某种新奇的谈感情方式吧!
写作“好朋友”,读作“最好的男性朋友”,简称“男朋友”。
中央警察说服了自己,又笑:“好好好,我知道了。还有一个事儿得给你们提个醒,我们马上就要从罗莱索走了,酒店那边可能明天就要退房,你们准备一下。”
话题直接被他跳开,陆诏、岑炀想再强调一下他们真没别的关系,都显得太突兀。
两个青年只好接着对方的话讲下去,一个说“行,正好我们搬回之前的地方”,另一个说“行,正好我们搬回我家”。
话音落下,他们面面相觑。
岑炀抢先道:“原先的房子、花园,都被陆折腾成那样了,你还住得下去?肯定是去我家。”
陆诏看他片刻,失笑:“嗯,我是想和你说,‘你说得对’。”
一旁的中央警察欣慰地看着这一幕。他就知道,眼前的两个青年就和他和他老婆一样!虽然从小岑同学脖子后隔三差五就出现的痕迹来看,这个“一样”里还掺了点水分,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年轻人们之间深厚的感情。
一路聊天,回酒店的路途显得飞快。
下了穿梭车,陆、岑与中央警察告别。双方都说了些“好好休息”“这段时间辛苦了”之类的话,便各自回房。
岑炀熟门熟路地开始订餐,“之前几天都没什么胃口,今天可要大吃特吃回来。”
说着说着,他身体颤了一下。
本能的那种。引得Alpha青年狐疑回望,问:“老陆,你盯着我干什么?”
“没什么,”陆诏镇定地把视线从好友身上挪开,“我去洗个澡。”
岑炀:“哦……”
陆诏看着他一脸“我不信”的样子,那种牙痒痒、觉得这会儿的好友很适合被咬一口的感觉又出现了。
要是平常,他一定会想到就去做。不,不是他“去”,而是把岑炀叫来。
但现在,话还没说出来,他就又想到了中央警察的话。
后来想想,其实陆诏也理解人家的误会。他和岑炀是好朋友,又不只是好朋友,两人说是亲密无间也不为过,难怪让别人有其他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