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毕业后妳去了美国,让我连个告别的机会都没有,要不是上个月听小霜说妳早就回来台湾了,恐怕到现在我还以为妳在美国,当我看到妳的照片时,我告诉自己一定要见妳一面,妳明白吗?」

她皱着眉头,越听越胡涂。「听起来好象在讲阿亮的超级任务。」

「是呀,我终于了却心愿见到妳。」

她眨了眨眼,呆问:「什么意思?」

「意思是,我要追妳。」

耶?她瞪着他,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他在胡说什么呀!竟然说要追她?他脑筋没秀逗吧?

「你是不是吃错药了?」

「我是认真的,老实说,我小学的时候就很喜欢妳,经过这么多年,也没想到会再见到妳。不过一个月前,我偶然看到妳和小霜合照的相片,之后便一直很想见妳,直到今天,我才发现自己还是很喜欢妳。」

他的坦白还真让她吓了一跳,以前的死对头突然向她告白,实在太戏剧性了。

唐国毅继续说道:「也许妳会觉得唐突,不过见到妳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我喜欢上妳了,我们都是大人,不需要拐弯抹角,而且我是商人,讲求的是时机和效率,我希望妳能给我一个追求妳的机会。」

在他讲话的同时,全身散发自信的魅力与翩翩风采,也许是社会历练及环境熏陶所致,让他具备了成熟男人的稳健和吸引力,除此之外,还有着高人一等的傲气。

十年的岁月,可以让一个人脱胎换骨。

如果是几个月前,朵兰或许会为这种告白而小鹿乱撞,说真的,唐国毅的条件很好,又长得人模人样,是任何女人都会为之心动的典型企业家,不过,她心底有了别人。

「我不能答应你。」她也毫不讳言地有话直说。

「原因?」

「我有男朋友。」

这是可能的,像她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没人追才奇怪,不过唐国毅仍是怔了下,他先前曾向小霜打听过,朵兰明明心中未有所属,怎么会……显然情报有误。

「他是谁?」

「他嘛──是我大学时认识的学长,不过我和他是上了研究所之后才交往的。」她一脸幸福地说着。

「原来我慢了一步,这么看来,我要接受的考验比先前预想的还要多,没关系,有竞争者更能展现我的决心和毅力。」

朵兰愣了下。「你……不会这样还想追我吧?」

「不屈不挠是我的座右铭。」他笑,不为所动。

「如果我现在明白拒绝你呢?」

「我会再接再厉,直到感动妳的一天。」

她哑口无言,面对唐国毅那张无害的笑容,思绪五味杂陈,好半晌接不上口,她有预感,这人跟从前那些追求者不同,不是当面拒绝便可以打发得了的,能够侃侃而谈又脸不红气不喘的,不是有着绝对的自信便是高傲得过头,而他,似乎属于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