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冥星人,身上装有飞行器,启动后就可以飞行,我不会中国功夫,但受过战斗训练。」

方父疑惑地问:「冥星人?什么是冥星?」

「我们居住的星球,距离这里大约两亿光年。」

大家听了一呆,完全不明白这人在说什么,还是一旁的小妙妙为大家解惑。

「叔叔是外星人。」

妙妙这话让大人们吓了一跳,方以诺忙道:「妙妙,别乱说。」

「是真的呀,他是外星人,我说的对不对?」小妙妙转头对格林问道。

格林点头。「是的。」

方父方母又是一呆,妙妙这孩子虽然很聪明,但她毕竟是小孩子,他们只当是童言童语,可是格林居然也承认是外星人?!他们理所当然的认为他在说笑了。

因为格林没有大大的头,没有大得吓人的眼睛,也没有长长的脖子,或是像树枝似的手指,不管怎么看,都跟正常人一样,他们当然无法相信他是外星人了。

不过方以诺却有不同的看法!因为她亲眼见到格林带着她跃上五层楼高的地方,而且这男人还抱着她在空中飞,加上他说话的调调也很怪,这些不寻常在在证明他的确不是一般人。

方母笑道:「格林先生爱说笑。」

格林一本正经地说:「冥星人,不会开玩笑。」

「那么,你可以证明你是外星人吗?」不由自主的,方以诺脱口而出。

冥星人凡事讲求理性和逻辑,说一是一、说二是二,所以当她叫他证明时,他也真的证明给她看──

原本清澈如夜空星子的黑眸,变成了紫色的眼睛。原本正常的两只耳朵,变成了又尖又长的耳朵。

方家人没有尖叫,也没有歇斯底里,他们只是张着嘴、瞪大眼,呆呆的看着格林,因为他们惊讶得说不出话,应该说,他们根本忘了要说什么,他们只是傻傻的、震惊的、僵硬的瞪着格林。

真想不到他们方家在有生之年,居然有外星人来造访!

这个外星人叫格林,除了拥有尖尖长长的耳朵,以及紫色的眼睛之外,看起来就跟他们没两样,但是他可以改变耳朵形状和眼睛的颜色,让自己看起来跟地球人一样。

而且,这个外星人肚子很饿。

格林大口大口的吃着饭菜,他的食量很惊人,两、三下就把一碗饭解决完了。

「饭。」他将空碗递到方以诺面前,表示还要。

「呃,好的。」方以诺忙将空碗接过,帮格林再多添一碗饭,而方母怕他吃不够,忙又去多炒了三道菜。方父则是帮他把喝完的汤再舀一碗。

台湾是个很有人情味的地方善意,更别说是外太空来的朋友,尤其对于外国来的朋友很友善,总是不吝于释出善意人家远道而来,为了让他感受到地球人的友善当然要好好招待人家,更何况人家还救过他们女儿。

平日他们家人吃晚饭,顶多炒个四道菜,为了款待格林,又多了三道菜,七道菜在桌上摆得满满的外星客人身上。

由于格林不会用筷子,所以方以诺拿汤匙给他用,而他正用汤匙大口吃着饭菜。

方父偷偷在老婆的耳边小声道:「他的食量还真大,已经是第六碗了。」

「他似乎特别喜欢吃宫保鸡丁。」方母低声回答。

「只要别吃生肉,他喜欢吃什么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