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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地玫瑰 乌子瓜 1173 字 1个月前

郝奇的手猛地顿在半空,“这是••••••”

“你。”男孩儿拖回手机,“我还有事,晚点来接你。”他转身就走,半点没给人反应或反驳的机会,笔直挺立的身影更与这酒吧里遭懒散恣意的所有人形成鲜明。

郝奇哑口失语,只看着他推开大门消失踪迹,头也没回。

——tbc

第2章

何云初第一次见到郝奇,是在他走进郝奇酒吧的前一周。

那天何云初的心情很不好,他甩开保镖各处闲逛,却在买冰激凌的时候被人摸了屁股。通常情况下,何云初是不在公共场合动手的。所以他假扮怕事小朋友迅速离开,再尾随摸他屁股的红发白人,将其拖进背巷打断了右手。

未免再惹事端,何云初扣上兜帽把帽檐拉得很低。他知道自己这张脸容易引人误会,虽然他并不介意多卸几条胳膊,但相比起来他还是更不想被人摸屁股。

走到海边时,何云初看到有街头乐队在演出。一把大提琴,一架鼓,一把吉他,一张键盘,唱歌的是键盘手,唱的是首重新编曲的《creep》。听的人不少,或坐或站,有近有远。

何云初先是被歌声吸引的,慵懒低沉的烟嗓,说不上多动听,却分外入耳,听着很舒服,越听越觉得好听。于是他循着歌声走近,然后就由听变作了看,再然后就恍惚有些听不清是唱了些什么了。

他像是陷入了这首歌的情景中,毫无预兆,寸步不能挣扎逃离。

歌中在唱:

when you were here before,

uldn't look you the eye

you're jt like an angel,your sk akes cry

you float like a feather, a beautiful world

i wish i was special,you're so fuck' spec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