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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几上的手机震动声来的突然,我跟苗苗同时看过去。

来电显示是“毛毛”。

这是我给霍时安搞的备注。

因为他毛多。

青春期那会儿,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大家都比毛。

谁身上的毛最多,谁就最爷们儿。

我遗传的我妈,长得白,毛还少,惨兮兮的。

那段时间我特么的都自卑上了,夏天不好意思穿短袖,就用长袖捂着。

霍时安那小子是毛王,春风得意的不行,老在我面前晃尾巴。

我一看他那样,就从他胳膊上拽下来几根。

手机还在震动。

苗苗看我,我看她,我俩对视一眼,下一秒我就立刻拿起手机直奔阳台。

霍时安在那头骚骚的说,“我来找你打游戏,我要看看你是怎么打的那么菜的。”

我捏鼻梁,“别来。”

霍时安的呼吸立马就重了起来,“玩儿什么呢你?昨天不是还好好的?”

我听他这语气,好像我始乱终弃,不是好东西似的,“苗苗在我这儿。”

霍时安嗤笑,“那又怎样?她在你那儿,我就不能过去?”

他的喉咙里发出类似动物被激怒的低喘,“论认识的时间长短,有我在,轮得到她?”

我无语几秒,“你想什么呢?”

“方淮,”他忽然喊我一声,“我已经到了。”

仿佛后面还自带音效,惊不惊喜,意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