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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几乎是在老同学们同情的目光里离开的。

我出了包间,慢悠悠的穿过走廊,站在一片玻璃窗前欣赏这座城市的夜色。

没过一会,后面响起一串脚步声,由远及近,停在我身后。

我回头一看,是霍时安。

口罩不知何时摘了,露出比广告牌上还要深刻的轮廓。

我隔着缭绕的烟雾看我的初恋,十九岁的他是少年的帅,青涩干净,二十四岁的他是男人的帅,成熟冷漠。

总归都是帅的。

西裤口袋里的手机响了,我拿出来一看来电显示,苗苗打的。

她是我大学同学,比我早一年回国,是个挺有想法的小姑娘,死活不进家族企业,非要出来单干,玩儿音乐。

跟几个志同道合的小伙伴组了个乐队,满世界的找场子,前段时间来了这里,在一间地下酒吧驻唱。

电话一接通,就是苗苗委屈巴巴的声音,“淮淮,我给你发微信了,你怎么不回我啊?”

我说没看到。

苗苗没问我在哪儿,只说,“十一点开始,你过来啊。”

我知道今儿是她那个乐队一周年纪念日,蛮重要的,昂了声说,“哪儿呢?”

“be。”

苗苗在那头不知道跟哪个队友吼了一嗓子,“他妈的,没看老娘打电话啊?吵什么吵?都滚!”

完了就无缝连接的喊了声,“亲爱的淮淮,具体地址发微信上了,一定要来噢,不然我冲过去弄你噢。”

“……”

“知道了,苗仙女,挂了啊。”

我挂了电话,抽一口烟,找垃圾桶弹烟灰,听到背后响起冰冷的声音,“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