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是男人常穿的黑色。

唐远心里的小鹿瞬间从躺尸状态惊醒,跳起来狂奔,他眯起了眼睛,多年腐龄的他一看就知道,衬衫穿到他身上,松松垮垮的,袖子肯定要卷起来一大截,长度肯定会在pp下面,半遮半掩,衬衫下摆里面是两条又直又白的大长腿,诱人犯罪。

结果他一穿,大小刚刚好。

这不科学。

唐远左看右看,这拽拽那拉拉,妈的,这衬衫还真是……合适啊!

心里的小鹿又躺了回去,累成死狗。

唐远退后两步看看镜子里的自己,给出客观的评价,“嗯,秀色可餐。”

可惜唯一的食客是个工作狂,书房里的灯还不知道要亮到几点。

唐远纳闷的站在镜子前面拨弄额前刘海,那男人比他爸还高,怎么会有他能穿的衬衫?而且还是新买的。

给谁准备的呢……

唐远搓搓脸,阻止疯狂生长的杂念,他上了床,一边拉筋,一边看漫画。

不知不觉的,瞌睡虫的大军已经兵临城下,刷刷刷就开始布起了大阵,唐远以为自己能撑到书房的灯关掉,事实上他没一会就睡着了。

凌晨一点多,裴闻靳关掉电脑,揉捏了几下酸痛的肩周,他拉开皮椅起身走出书房,路过次卧门口的时候脚步顿了顿,继续朝卧室方向走。

进了卧室,裴闻靳忽地停下来,他转身原路折回客房门口,拧开了门锁。

少年睡的正香,薄被搭在肚子上,胳膊腿都露在外面,睡姿张杨,很不乖顺。

他的黑色衬衫领口敞开,祖母绿的玉佩露出来一大半,让人看了,想忍不住把手伸进他的领子里面,勾出那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