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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热吃 苍白贫血 1028 字 1个月前

那人点头哈腰的开门,将杨默书迎上车了,自己又坐回副驾驶。

二十分钟后,杨默书站在东海大厦底下,看豪车成排,小弟成群。

那两个人引着杨默书进去,其中一个拨了一个号码,也不知道跟谁讲电话。

迎面过来的男人穿的很时尚,头发稍长,染了亚麻色,皮肤白净,眉眼间带着股子勾人劲儿,只见这人站在大厅里四下张望,最终把目光停在杨默书身上,接着挂了电话几步上前。

其中一个人上去打招呼,“小路哥……是这样,许哥的意思是你先把这个人安排一下,他不确定什么时候吃完,等他完事了给你打电话。”

“行,你们走吧,这人交给我了。”那人打量了杨默书几眼,“我叫杨路,你跟我过来行了。”

杨默书哦了一声,没多说话。

杨路斜着眼睛瞄他,“你叫什么?”

杨默书给他瞅的浑身不自在,“杨默书。”

杨路轻笑一声,“呦,那咱俩还是本家。”

跟着杨路进了电梯,杨默书这才发现他眼角下有一片胎记一样的东西,看仔细了才发现是纹身。

杨路抬起手,按了楼层键,却忽然换成了开门键,死死的按住。

杨默书看对面没人要上电梯,便费解的盯着杨路。

杨路瞪大了眼角,直直的朝着一个方向看。

像是见了鬼。

杨默书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

老远进来的伪娘,四肢粗壮,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扭腰送胯的走台步,一副墨镜遮住半张脸,时不时还甩一下头顶的金色大卷假发,然后又在歪掉前用手正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