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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热吃 苍白贫血 1060 字 1个月前

许晚河一肚子火,站在洗手池前洗手。

抬眼照镜子的时候,又盯着自己残缺的那片耳朵恍神半天。

想自己这三十多年受的伤不计其数,还真没几回想那次这么疼的。

唐梓言这小子下手太狠了,说开枪就开枪。

等许晚河在从洗手间出去的时候,唐梓言电话也打完电话了。

一顿饭吃了三四个小时,最后终于在一团和气的闲扯中宣布完事,给各自的跟班引着出了酒店。

许晚河早就呆烦了,就第一个下了楼,朝旋转玻璃门走去。

——

想打听许晚河的历史其实并不难,杨默书趁着放假,拿份报纸随便找个看电动车的花臂小哥聊天,就打听的差不多。

说是这个人厉害啊。

十几岁就出来混,脑瓜开瓢好几回,腿打折两回,还有一次给个傻逼拿一管大板撬挫掉半片头发,三月才长出来,总之年轻的时候整天领着一帮人在大街上跟人干仗,人称鞠金辉缝针小霸王,因为缝针的次数之多,在那整个一带都称王。

总之混到今天的位置,说起来真是活生生的血泪史。

不过后来那个外号就没什么人叫了,一是小许已经混成了许哥,外号实在不怎么好听也没人敢叫,再有就是,许哥已经很久不进医院缝针了。

不过听说许哥最风光的时候给小唐哥陷害了,堵墙角捅了十几刀,人都捅成半残,在医院恢复好几年这才又重出江湖,只是听说势力已经大不如前了。

杨默书听的脸色蜡黄,垂眼看了一眼时间,觉得自己白白浪费了两个小时在这人身上。

但许晚河是个名气大的黑社会这点倒是真的,鞠金辉跟新野好多娱乐餐饮都是他名下的资产,这在本市已经不是什么秘密。

杨默书凭着记忆摸回了第一次见许晚河那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