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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余艳酷爱吃中国大的自助餐,有事没事的拉着我往那跑。她爸也是高干,又只她一个女儿,所以由着她性儿地糟。她有三大嗜好:吃,打扮和漂亮小子。全北京大小馆子都被她吃遍了,她还特喜欢西餐,觉得感觉特不一样;穿就甭提了,她们家专有个房子给她盛衣服,一年四季每一天,她的衣服就没有重样的;至于漂亮小子吗,用她的话说她要和武则天分个高下,她就喜欢那种偶像型的,我见她带出来那几个,个个上了电视准红,不过她也不来真的,属于腻了就算的,然后给人一笔钱打发了,她有一句名言:钱比男人可靠,这点我体会过,也颇赞同她。我时常也和她出去玩,看着顺眼的男孩,男人都一块混一阵子,可从不当真,否则,太累“哎!申建国那小子,你这么着就算了?”

“戚!算了?我算了他能算?你放心,过阵子他肯定像只哈吧狗一样地回来,到时候,他就知道什么叫后悔!”

“这小子欲擒故纵呢吧?”她也知道申建国是个什么货色。

“跟我耍手段?他以为他是谁?”我最讨厌那种自以为是的男人,还耍手段,哼。

我开了一家外贸公司,代理几个牌子的服装和化妆品,当初也纯属找个事干,现在没想到还越来越上轨道了。

这倒使我考虑要好好干一场,毕竟长期把精力放在吃喝玩乐上也挺无聊的。余艳就始终坚持着她的所好,乐此不疲。我只偶尔和她见个面,她还颇有不满。可我觉得越来越充实,头一次觉得自己也能做点事了。我爸和我那两哥都格外高兴,好象终于找回了那只宠爱的流浪狗。

我要时常接触一些外国客商,老看着秘书跟他们对答自如,我在旁边越来越像个傻子,心里难受,说句不好听的,他们合伙骗我我都不知道。也怪不得别人,谁叫我以前只顾玩呢。

我一时来劲儿,就跑到一家世界级的英语学校去学英语,半年两万多,不过倒是很值,他们的教学方式和中国的就是不一样,学的轻松,而且颇有效果。

我有些厌倦以前的那种生活了,也许我这辈子还能做出点引以为傲的事情呢不过我始终没有相信过爱情这回事,这世上每个人都最爱自己,就算成了情侣也不可能把自己摆在第二位,既然如此,自己一个人不是更好。何况,在自己和爱情之间,还有钱和利益。

在我的英语课程就要结束的时候,我又碰到了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