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想让我不见程晖!他蹭地坐起来,然后疼出一头冷汗。活该!
我说程晖现在是我的人,你这小样儿还敢跟我抢?
你的人?他疑惑地看着我。
你别不知好歹,离他远点,不然,我见你一次,打一次。
切!
切什么切?
哼!
哼什么哼!
程晖哥,他,是!我!的!
他果然是个神经病,小样还给我做一个坚定状,看你那一脸伤,我家程晖能看上你?突然我想起程晖那次想上我的事儿,他们俩要是有过什么,这小子一定是被程晖给上了。我隐约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儿。
他是你的?我问,还是你是他的?
他脸居然红了,说,你管不着。
我才不管你,总之,我说的话你给我记清楚喽!我走出门去。他在床上叫。医生!医生!医生三步并做两步跑过来,还跟了一护士。我放慢了脚步,听到那家伙说:请问,什么时候开饭?
我本来可以不去看他,刚巧,我姐崴了脚进了那家医院。听说她穿了一个极细跟的高跟鞋,下电梯的时候卡在缝里面了,又往外跑,于是崴了个狠的。我见到了罪魁祸首,穿上那鞋基本属于脚尖着地,和芭蕾舞鞋仅二三十角度之遥。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说女的比男的的意志力强,这穿高跟鞋就是一个多么明显的实例啊。
我姐红肿着脚,眼泪汪汪。说实话,她嫁了油条以后,人娇气多了。肿个脚,也要住院,还单人病房。
我要抽烟,要去院子里,正好经过许然的房间。我朝里头看,看他正满脸笑容,盘着腿儿坐在床上,一看他那种笑,不用看我也知道,他的手上托着吃的。我忍无可忍了,冲了进去,你能不能让我见你一次是不吃东西不挨打的?啊?
有些人就是那么讨厌,人家一吃东西,就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