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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song 爱看天 991 字 1个月前

“我就是要追王耀啊!”林子实一个霹雳打到了顾方头顶,吓得顾方挂了电话。

追王耀……林子实要追王耀……这件事情,顾方还需要点时间好好消化一下。

这天在回家的路上,林子实的心情似乎特别的好,一路哼着小曲,神采飞扬的。

“殿下啊,我可是很受欢迎的。”心情好了,有些人就吹起牛来了。

王耀嗯嗯地敷衍着:“知道,看咱们片场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没有人不喜欢你,连佳佳最近都对你特别好。”

“是啊,你看我从幼儿园起就是全园小女孩的梦中情人,我们园里最漂亮的两个女孩曾经为了谁在过家家的时候当林太太而大打出手!”林子实炫耀道,“后来我上了学吧,就一堆人争着跟我坐同桌,帮我削铅笔。”

“嗯嗯。”王耀应着,心想,顾方可是告诉我你受欢迎的历史到了初中就终结了。

“再后来吧,因为我人长得又帅球踢的又好,小女孩们自觉配不上我,都不好意思跟我表白了。”

王耀正在吃药,这一下差点卡在气管。原来,他一直是这样认为的啊……

“你看我现在,虽然先天条件有限,不是多么玉树临风,但是好歹英俊潇洒不是!又兼多才多艺聪明智慧,哎呀,真是世间难寻的好男人!”林子实得意洋洋地吹,王耀把药片咽下去之后,再也不敢喝水了。

“所以说,我这样的,作为一个男朋友,其实带出门是很可以骄傲且自豪的!”

“嗯嗯。”王耀应和着,脑海里自然形成一幅景象:一名贵妇抱着一只宠物犬,得意洋洋地炫耀着,那宠物脖子上挂着写着“林子实”的名牌儿,也是得意洋洋地“汪汪”叫。

“所以,我做你男朋友吧!”

林子实灿烂的笑脸突然在王耀眼前放大,太突然了,以至于王耀忘记了呼吸。

作者有话要说:中午跟着师兄晚上跟着师姐蹭饭的九他妈:

大家过的都比我好,真好。我在上幼儿园前,也是很受欢迎的呢!(吹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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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天壤之别

林子实一贯是个无耻到根本意识不到自己无耻的自我感觉很纯洁的人,这样的人习惯性的自我感觉良好。自我感觉良好的人一般不会主动去追求某个人,即使他纡尊降贵地去追却没有追上,他也不会觉得问题出在自己身上。

在王耀之前,林子实只追过一个人,就是在传说中的大学时代。那是个热血沸腾的年纪,即使天天在足球场上洒汗十个小时,也消耗不掉过剩的能量,于是年青男人们把大部分精力消耗于与女孩子斗智斗勇。像林子实这样一个自视甚高的家伙,自然不会在舍友们都左拥右抱的时候独自品尝孤独。双目远眺,他便物色上了一个学姐。学姐是学生会主席,十分泼辣能干,出去一跺脚地动山摇的人物,俨然是心理学系的大姐大。用顾方的话说就是第二个林朵朵。林子实天天在人家周围上蹿下跳一跳就是三年,姑娘毕业找了数学系一四眼比翼双飞去了美帝,林子实的初恋这才结束,却连神伤都没有,在操场上欢脱地踢了一年球,也毕业了。

林子实自己就是学心理的,自然也懂得“移情”这一说。林朵朵同志一直是他生命中的领跑者,严重影响了他的生长发育。在他想要找一个女朋友的时候,参照物很自然的也就是林朵朵。追学姐这件事,起因也不过就是傻男人们的攀比心理,能够追上那么风云的一位女朋友,说出去怎么也能炫耀上整个大学时代。当这件事结束时,林子实也没有怎么伤心,其实也不过是因为大四是一个分手的年代,独身的不是林子实一个。

这样总结一下,王耀,是林子实第一个认真想去追的人。

虽然林子实一向干事不计后果,但也稍稍利用了几分钟思考了一下追王耀的后果。

首先,林子实本人非常喜欢王耀。这就决定了他一定会无所不用其极的采取各种手段去赢得王耀的心。

其次,王耀身边没有可以能够跟林子实竞争的人。据林子实的敏锐观察,王耀虽然在这个圈子里混了大半辈子,但是人际关系相当的简单,熟人很多,友人很少,争着抢着往上贴的人很多,德智体美劳能跟林子实不相上下的人很少。当然,这只是林子实自己的分析。

最后,王耀本人不讨厌林子实。即使郝佳佳告诉了林子实王耀喜欢男人,林子实还是对这种来历不明的消息保持了怀疑的态度。但是纵观王耀与林子实相处的这一段时间,他能够感受到王耀是很喜欢自己的,虽然这种喜欢与林子实期盼的那种喜欢还有一段距离。并且,王耀非但不排斥与林子实的肢体接触,还热衷于拍头捏脸搂肩膀,林子实觉得距离下一步坐大腿亲小嘴应该也不会太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