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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song 爱看天 977 字 2个月前

王耀送顾方出门,走在楼梯上的时候正看到一群男孩吵吵闹闹地从舞蹈室跑出来,看到王耀询问的眼神,他的助理说,这是些新人。王耀一下子想起了片场那个虽然看起来很乖巧但是发起狠来却很凌厉的新人,眼神不由地就看了过去。

“呦,那也是你们公司的新人?”顺着顾方经纪人的手,大家都看到了里面一个扎眼的存在。

即使还没有机会上镜表演也没有人会特别在意,这些新人也一个个打扮得时尚光鲜,时刻准备着让人眼前一亮。只有一个人,穿着脏兮兮的球鞋,土绿色的运动裤红t恤,套着灰黄色的外套,头上还包着个蓝毛巾,看起来就像误闯其中的民工。可是仔细看的话又会发现,他的手里竟然拎着某奢侈品牌的限量包。

王耀只是觉得,他那种一步一颠的走法有些眼熟,却听到身旁的顾方自言自语:“靠,我说怎么找不到了,原来那个包让他拿走了。”

“认识?”王耀问。

“他?”顾方指了指那个古怪的新人,扯着嗓子叫了一声:“蟑公子!”

底下的新人全都好奇地朝这边看了过来,蓝毛巾下赫然是林子实那双漂亮的眼睛,眼神就像锋利的飞刀一样,一刀一刀恶狠狠地剜向顾方。

顾方对此视而不见,很有些洋洋得意地说:“我儿子。”

很久以后,经过了王耀漫长而艰辛的教育,林子实终于纠正了“穿衣是为了保暖”的片面想法,懂得了搭配色彩和饰品。王耀看着从头到脚只有黑白两色并搭配着各种骷髅饰品的林子实,虽然有些头痛,却不得不说他总算是有些公众人物的自觉了,只是这品味,还是一如既往地与众不同。

作者有话要说:差点忘了要来贴文的九他妈:

感谢大家来看我的文,我知道你们很多误会我是天天来着……

那什么我借此地人气旺盛所以在这里发文了……

再一个是我很懒,申个作者号整个栏什么的,看起来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