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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 酒小七 957 字 2个月前

因为置身于一群妖怪中间,我的白雪公主的角色有些素,而且没创意,所以也不怎么起眼。当然我本身也实在也不怎么想和一群在各种各样的恐怖片惊悚片里经常出现的角色们跳舞,所以干脆一个人低调地躲在暗处吃吃喝喝。反正不用我掏钱,我很小市民地这样想。

另外一处的杀手先生发现了白雪公主,于是他走了过来。杀手先生没有请我跳舞,而是坐在了我的对面。我面无表情(即使有表情他也看不到)地继续吃吃喝喝,完全无视他。

杀手先生也不说话,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的手。我心里纳闷得很,低头也去看自己的手。然后我就几乎可以肯定,坐在我对面的这位杀手先生,就是于子非。

因为我的食指上有一颗痣。

四年了,你连我手指上的痣都没忘吗?可是,借用江离同志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你早干嘛去了?

于子非刚想和我说话,这时,不远处那只五彩斑斓的孔雀走了过来。他向我微微弯了一下腰,说道:“这位美丽的女士,我可以请你跳一支舞吗?”虽然用语很礼貌,但我还是嗅出了轻浮的味道。于是我更加可以肯定,这只孔雀就是王凯。

首先我的舞跳得很蹩脚,其次我不想和一只孔雀跳舞,再次我更不想和花心大萝卜王凯一起跳舞。综合以上原因,我坚定地摇摇头,干脆利落地答道:“不可以。”

王凯充分发挥了他脸皮上的优势,干脆一撩衣服坐在了我的旁边。他面具上那簇超级大的火红色羽毛就在我面前抖啊抖,抖得我头晕。

于是某只孔雀无耻地说道:“那我陪你聊聊天吧。”

说实话,我觉得吃东西更有意思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