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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话说尽,终于劝的孟凡消了火,商定了下一次拍照的时间,陆露就先行离去了。

许致轩仔细看了看孟凡光溜溜的脑袋,突然说:“我本来想娶她的。”

“噗——”喷的不只一个人。

“那你早说,我就不答应老头和她结婚了。不成咱两家商量商量?反正还没见报没写请柬呢,临时换个新郎也来得及,正好我还不想娶,君子不夺人所好。”能把换新郎这种事说的这么悠闲的,也只有孟凡一个了。就算是没见报,但是关系较好的名流们也大都知道了,你现在把新郎换了,简直就是一场闹剧。

最搞笑的是,孟凡显然已经忘记了他和陆露昨天刚刚登记过,法律上已经是夫妻关系的事实了。

“千万不要。我曾经想要娶她,是因为觉得她最适合我,没有其他想法。”

“致轩你是觉得绵羊比较适合你这饿狼的口味?”林邵阳今天白挨了一拳头,心情很差。

“怎么说呢?以她的性格,嫁给我,我会很自由,就是这么简单。”

众人恍然,他们差点被许致轩那人模狗样的外表给蒙蔽了,忘了这小子其实是个内在的花心大萝卜。

早在苏竟和孟凡被狗咬的时候,同样是五岁的许致轩就会拉着邻家小姑娘软软的手说好听的话了。等孟凡他们会勾搭小姑娘时,许致轩已经不知是十人斩还是百人斩了。对于许致轩来说,所有的女人都是可以雕琢成一朵鲜花的。为了一朵花而放弃整个花园,是不明智的。

也正因为如此,彼此没有爱情家境又相当的陆露对他来说,十分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