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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宝宝

饭局约在了第二天晚上,这晚秋醒终于回到了自己家。

位于城市公园内里的两层小洋房,又别致又安全。秋醒打开家门,夕阳带着橘色的光从窗户斜斜照在客厅的地板上,让这没几年房龄的房子显得像老房子一样陈旧。

秋醒两下甩掉脚上的鞋子,扑进了客厅的沙发里,一股灰尘的味道也扑面而来。他去美国呆了小半年,回来后都没在家住几天,也没来得及打扫。

此时地上还散落着一些纸屑文件,柜子抽屉被拉得乱七八糟。刚刚得知宁锦铭要结婚的消息,秋醒气急,满屋子翻找他留在自己这里的东西,想一并砸烂扔掉。

结果找了半天,就搜出来小小一纸盒。他失神片刻,幡然醒悟,如果可以量化,这大概就是宁锦铭给他的爱情。

他这房子买了四五年了,宁锦铭到这边过夜的次数,一只手就能数完。虽然很多人知道他们的关系,但实际上,宁锦铭几乎没有带他出席过正式场合,也没有带他见过朋友或者生意伙伴,更别说见家人了。他之所以认识宁锦钺,大概也只是因为宁锦铭没有把他当作家人。

这就是他自以为是的爱情。

他在这场旷日持久的爱情里,掏心掏肺付出了一切,抽身而出的时候,才怀疑,才惊醒,宁锦铭的表现根本不是把他当作男友,充其量也就是个情人,亏他还一直以正牌的身份自居,简直太可笑。

秋醒从酒柜里摸出一瓶红酒,拧开盖子就瓶喝着。他真的不该回来,一个人呆着想起这些事,太不好受了,他还是应该再在宁锦钺那里赖上几天的。不知道为什么,他难以在刘巍那里说出口的话,表达出的情绪,却能轻易在宁锦钺那里呈现。

可能潜意识里,还是觉得宁锦钺是个小孩,见过他沉默怯弱的样子,也就对他再没有什么防备。宁锦钺让秋醒很有安全感,觉得可以信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