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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闻歌点头,反问:“你也是这的学生?”

“嗯,开学就要实习了。”他向付闻歌伸出手,“我叫郑宏晟,很高兴认识你。”

“付闻歌。”伸手与对方握了握,付闻歌不无羡慕地说:“听说这里的教授很严格,第一学年便会筛下去将近五成,你成绩一定很好。”

郑宏晟轻推了下眼镜,略带腼腆地笑笑:“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qiáng……家里供我读书不容易,自是要勤学苦读。”

“那是肯定的。”

视线所及,付闻歌注意到,郑宏晟身上的那件衣服,领口及袖口边角有着些许的磨损,洗得也褪了颜色,想来是反复穿了多年。寒门学子,终是要熬出头了,难怪会发出“将相本无种”的感慨。

郑宏晟抬腕看了眼表——崭新的jg工表,和他身上的旧衣服似乎不太匹配——说:“我带你去学生处好了,正好我也要去那边给教授送资料。”

“麻烦你了。”付闻歌颌首致谢。

就着付闻歌低头的当儿,郑宏晟因凭身高优势,看到那雪白颈项的发尾处、有颗露于衣领外的细痣。于是并肩行走时,他刻意与付闻歌保持了些的距离,以免不慎碰到对方的手臂。

老百姓养这样的儿子多是当女儿养,十四五送出门子的比比皆是。能让读几年私塾或是公立小学校便算不错了,上到高中的可以说是凤毛麟角,更莫提能上大学了。

而且能考上这里的,头脑一定相当聪明。

他心下顿时对付闻歌升起几分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