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风是一愣,说:“是。”

金兰殊却说道:“那你喜欢这本书里的玫瑰是因为她漂亮吗?”

宋风时犹豫良久,才说:“我觉得我是个小王子。”说完,宋风时又觉得有点害羞,只觉得这句话说起来哪里不对,还有些恬不知耻的感觉。所以宋风时接着自我纠正:“我的意思是……我想成为小王子……这是不是有点好笑?”

金兰殊却不觉得这个事情有什么好不好意思的,只说:“这没有问题啊,并不好笑。”

宋风时却问道:“你觉得很正常?”

金兰殊便点头,说:“那么多女生说自己是小公主就正常,难道男生说想要做小王子反而不正常了?这不是歧视吗?我觉得你这个就很好,我也希望你是一个小王子。”

宋风时却撇嘴,说:“我可没这么好命。”

话是真的,宋风时并没有过上小王子的生活,他还是得早起上班,伺候脾气不是很好的同居恋人。

金兰殊决定向刘修斯示弱,接受了他的协议,高价换回了他想要的股份。其实金兰殊要以别的方式去收购“霓裳”也并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但他不想冒这个风险去得罪刘修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通过他的努力、公司众人连日的忙碌以及傅丞的帮助之下,他们的上市计划终于要完成了。

在开盘的那一天,金兰殊和宋风时穿着私人定制的西装走在红色的软软的地毯上,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