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一想,孟周翰还真有些窝火。

——这什么审美啊!就算是皮囊,也是他比时小凡帅吧!

“……生活上呢?”他沉了沉气,终于问到了关键上,“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苏禾的目光再次柔软下来,她笑着,“生活上啊……这要从何说起。就普普通通吧,喜欢玩游戏,打篮球,看球赛。不爱应酬,格外讨厌写年终总结报告。不吃姜和香菜,特别喜欢汉堡、包子、煎饼之类夹馅儿的东西……”

眼见她从不知该从何说起,到滔滔不绝从哪儿都能说,孟周翰再度噎了一噎。

果断打断她,“性格——性格呢?”

苏禾顿了顿,垂着眸子,握住了他的手,“……跟现在差不多吧。”

她想,如果失忆真的会导致一个人身上什么东西发生剧变,那无疑是性格——唯有性格是必需依托记忆和自我认知,不能凭空设定的。

他肯定已经够焦灼了。她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给他施加额外的压力,已做好了接受改变的准备。

孟周翰焦躁不已,“怎么可能差不多?你再想想,肯定不一样的。”

苏禾有些不知所谓,但既然他非要问,似乎也没什么可隐瞒的,“非要说不一样的话,你以前没这么嚣张,也没这么焦虑。就随遇而安,迷之自信,容易自满,还特别爱炫耀。”

第一次约会就在朋友圈里秀了恩爱——当然广而告之之后,就自己偷偷乐了。大三时参加比赛获奖,领了奖直奔她而来,翻开证书往她眼前一举,眼睛亮得仿佛得到了全世界。什么现实困境当然也很多,最首先就是穷,没房没车没地位,但最穷时两人挤在地下室吃泡面,不也很快乐吗?何况他们年轻聪明有前途,一切迟早都会有的。她喜欢他的迷之自信,他的容易满足,他得意的炫耀他的女朋友,他做的游戏,他排位赛上钻,他给她煮的完美荷包蛋……

当然她更喜欢他明明随遇而安,却总是能挺身而出担起职责,迫使自己学习、成长,变成更好更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