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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荻已经换上了一件新衣服,陈牧山替她准备的,白色的泡泡裙,脖颈上系着一根白丝带,手上还戴着白色的绸质手套。

像一个精心打扮的洋娃娃。

陶荻强忍着内心的屈辱,将自己打扮成了他喜欢的样子。

陈牧山是个很敏感,且带有一点神经质的男人,如果不乖乖听话,后果可能很糟糕。

她和他共同生活了快十年,一开始她真的很喜欢他,叫他陈叔叔,虽然也很想叫他爸爸,可是他不准,不准便不叫,他很疼她,给她买好多好的的洋娃娃,外国的,做工精致价格不菲,她有一整个房间的漂亮裙子,这些年,成长在他为她所营构的梦幻王国,骄傲得像个公主。

突然有一天,她长大了。

开始懂得了很多,开始觉得,陈叔叔有时候的一些行为,是不恰当的,比如不准她锁房间门,晚上好几次他以为她睡着了,进她的房间,坐在她的床边,什么都不做,就那么坐着这些,让她感觉不舒服和不对劲。她开始改变称呼,不叫叔叔,而是叫爸爸,可是他好生气,还摔了最喜欢的瓷器,发很大的火,不准叫爸爸。

陶荻考上了首都的大学,终于要逃离的时候,陈牧山却用尽一切办法和手段,把她留在了本城,进了s大,并且不准她住宿舍,而是住家里,每天派人接送她,几次激烈的冲突之后,陈牧山的心思意图,已然暴露无遗,陶荻明白了这些,除了恶心没有更多的感觉,她毫不犹豫便退了学,开始赚钱,想要离开陈家,自立生活,远远逃离那个男人。

陈牧山并没有逼她太紧,这么多年,他了解她的性子,宁折不弯,他也害怕,太过激烈的行为会毁掉他们十多年的感情,所以由着她搬出去,反正不管她去哪里,都逃不过他的手掌心。

“等这几年,收尾的工作做完,我就带你出国,咱们俩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好好生活。”陈牧山持刀切牛排,动作优雅矜贵,不可否认,48岁的他完全不显老态,模样好看,斯文大方,很容易让女人着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