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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五花八门的社团每天下午都在食堂门口摆着桌子招新,吸引着大家的目光。赵明月的舍友纷纷都入了社团:唐卫红会拉二胡,去了二胡协会;钱斯盛喜欢话剧,去了戏剧社;高东方爱写诗,去了诗社;李春梅喜欢英语,去了英语角;毛剑兰喜欢写文章,去了文学社。赵明月什么特长都没有,所以迟迟都没进社团。

舍友们纷纷邀请她参加自己的社团,高东方说:“小赵,来我们社团,写诗是件很简单的事,只要你喜欢,不会写,会读总可以了吧,读多了,慢慢地就会写了。”这年头的诗歌是非常盛行的。

李春梅说:“小赵,来英语角吧,我早上听你读英语,很流利啊。”

钱斯盛说:“还是来我们戏剧社吧,任何基础都不需要,你还可以体验百样人生。小赵这么漂亮,去我们社团都能演女主角了。”

“……”

赵明月也觉得,大家都入了社团,自己总要也加入一个才不显得特出吧,但是自己又没有特长,最后只好选了一个戏剧社,这个应该比较好玩,也简单。每周大概会有一次的社团聚会,需要排练的时候,事情会比较多一点。至此,赵明月总算也完全融入到大学生活中去了,每天都忙忙碌碌的,非常充实。

等到一切都安顿下来,差不多都过了一周了。周六一大早,赵明月就起来了,读了会儿英语,便去吃早饭,准备吃完早饭去宿舍里等沈旭跃,上次沈旭跃说了,周六的时候会来找她。她刚吃完早饭从食堂回来,便看见一个人骑着自行车等在宿舍门口,一只脚踩在踏板上,一只脚支撑在地上,扭头看着宿舍大门,她仔细一看,不是沈旭跃是谁。

赵明月欢天喜地跑上去:“旭跃!”

沈旭跃猛地回头,露出了笑容:“明月。你去吃早饭啦?”

“嗯。你吃了没有?”赵明月仔细地看沈旭跃,好像有点瘦了,不过精神非常好,看样子过得很不错,“你好像瘦了啊。”

沈旭跃说:“没有吧。我还没吃呢,本来想早点到,和你一起吃早饭的。”他抬手看了一下腕表,“现在才七点一刻,你怎么起那么早?”

赵明月说:“你不是起得更早。”从他们学校骑车到这里,估计也要半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