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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里透红的肌肤,想来这几天在家一定是好吃好喝不熬夜。睫毛浓密,里面埋着一双漆黑的眼仁,好似裹着水的黑濯石。他一般都会带着笑看人,他有笑眼和卧蚕,所以笑起来给人感觉很温暖柔和,就算是服务员也从不落下。偶尔心情不好,也会沉着脸对人说谢谢。

很多时候一个人的脾气与教养完全成正比。

她隐约想起第一次在酒吧见到他的时候,当时只是因为他的身形和穿着,或者不如说是他整个人透出来的温暖感觉吸引了她,后来渐渐更喜欢他是因为他卓尔不凡的气质,他通透没有一丝锐气的个性,老好人似的脾气,以及永远充满爱意望着她的眼神。

回想起来,竟然这么快就过了一年多,她不仅爱上了他,也完全成为了一个嗜好甜食的人。

宁朦叹了口气,没有留意到他浅薄眼皮下的眼珠子微微动了一下。

她从另外一边悄悄下床,穿好鞋子走进卫生间,轻手轻脚地洗漱,回来时发现他丝毫没有被打扰,仍旧呼呼地睡着。宁朦忍不住起了捉弄的心思,轻手轻脚地走到窗边轻轻拉开了厚重的窗帘。

刺眼的光线顿时倾泻整个房间,毫不忌惮的撒在他身上,阳光笼罩在他的面庞上,像是度了一层金粉,宁朦趴近了去看他脸上的细绒,就见他眼皮浅动,眉心微蹙,似不耐这烦人的光线,侧过身躲开,而又恰好迎上她的门面。两道温热的呼吸纠葛在一起。宁朦没有动,也就两秒钟的时间,他长睫微掀,只露出一线黑瞳,朦胧地瞧着她,然后闭上眼伸手圈着她的脖子将她往他身上带。宁朦闷笑一声,大半个身子就趴在他身上了。

他勾了勾嘴角,把头埋在她的颈间,声音含糊:“别闹了。”

宁朦噢了一声,想起来,人却被他抱得紧紧的,几乎动弹不得。

她没有再动,青年呼吸减缓,几乎是刚刚睡着过去,不远处椅子上他的外套里就传出手机震动的声音,他眉头紧蹙,似极不耐烦,一副不愿搭理的样子。

宁朦笑着从他身上起来,伸手要拉他:“电话响了,起来了懒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