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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写我心 莫里 1065 字 1个月前

erik咂舌:“所以咱们下次约会还是只能在这张沙发上?”

“如果可以的话你最好不要把这种碰面称之为约会,”charles玩笑般碰了碰桌上的咖啡杯:“要不然我就不能以此要挟你为店里的过时书买单了。”

erik靠过去拥抱了他,并且很自然的低下头想要亲吻他的脸颊。

charles适时的转过脸,让erik的唇落到了自己的唇上。四片唇相交,咖啡的醇香与茶的清雅相融合,味道不同,却一样的让人感到内心的平静。这一切自然而然,好像他们已经是相识多年的伴侣。他们接吻时都没有闭眼,charles觉得自己会喜欢上在erik眼里看到自己的倒影。

☆、第 7 章

清晨七点,是erik每天固定外出晨跑的时间。这个习惯始于他的大学生涯,因为长期锻炼,他有很多全职作家未曾拥有的紧致的腿部肌肉、挺翘且丰满的臀部、挺拔的身姿、壮硕的身材。

ea曾经多次想带他出席一些时尚活动,并且力荐他参与时尚杂志的内页硬照专访(标题她都替他想好了,就叫《笔尖上的荷尔蒙》),但都被他以“我不明白写作和时尚有什么关系”的理由驳回,为此ea数次抱怨他暴殄天物。

对于erik来讲,每日晨跑有助于给脑部供氧,帮助他更加清醒的思考问题,而良好的体态只是晨跑带来的额外受益,他从未考虑过以此来吸引别人的目光。当然如果charles想看的话他还是很乐意展示的。

今天,当他跑过街心公园旁的书报亭时,书报亭里和善的胖大叔叫住了他:“lensherr先生,你最爱的周刊到了!”因为他每天早上晨跑时都会经过这里,胖大叔早就记住了他的脸。

erik停下了脚步:“可是我上周买过了。”

“你忘了,”大叔扬了扬手里的杂志:“它从上上期开始就改为单周刊了!”

有时候健忘也是件好事,因为这能给你意想不到的惊喜。erik兜里的零钱刚好足够支付杂志的费用,他以为他接过杂志时表现的从容不迫,但其实脸上的表情像极了等待主人扔球的宠物狗。

他甚至等不及到家,站在报亭边第一时间翻开了杂志的第五十八页,可是这一页并不是他熟悉的作家专栏,而是一篇他根本不感兴趣的时尚报道。

“改啦,栏目调整,这一期的《教授推荐》改到一百零二页了。”胖大叔很清楚erik坚持买杂志的理由是什么:“我提前看了,本周professor x点评了一部畅销推理小说——ago的《别惹那只猫》,那个作者我女儿特别喜欢,回家我去找她借来看……”

erik以为自己还没睡醒,要不然怎么会听到这么荒诞的一段话?

professor x,

点评了,

ago的,

《别惹那只猫》?

那一刻他真的很想把书放回架子上,让时间倒退回早上出门跑步之前。好像这样他就能装作根本不知道professor x是现在风头正劲的小说评论家,也能装作自己买这本杂志的理由并不是为了看professor x的专栏,还能装作自己从来不会根据professor x的推荐去调整自己的阅读书目。

可是现在为时已晚。

erik尽量控制住自己的表情,不去想professor x的口味有多么挑剔,又有多少次把畅销小说批评的一无是处。他深呼吸,稳住自己的双手,用比刚才慢了数倍的速度轻轻翻开了一百零二页,然后一目十行的浏览完这一页的《教授推荐》。

出乎意料的,erik以为像自己这样只能写几部杀杀人、犯犯罪的推理小说的作家,在professor x的笔下会被嘲讽的无地自容,没想到这篇《推荐》是实实在在的推荐,专栏作家用了非常多的正面词汇赞扬了这本书,称赞他构思精巧、环环相扣,悬疑和恐怖都拿捏的相当精准。唯一的批评来自于文章最后,professor x感叹“男女主人公之间的感情进展突兀,我以为《007》之后英国就再不会有这种女性角色的存在意义仅为和男主上床的故事了”。

这本书的professor x给出的分数是8分,满分10分的8分,不是满分100分的8分。

erik拿着书离开报亭胖大叔的视线,掏出手机给ea打了个电话,语气严肃的问她,是不是通过出版社与出版社之间的关系,向professor x“购买”了一篇推荐。

七点实在太早了,ea的美容觉睡到一半被erik的电话叫起来,被吵醒的她极为不耐的怒吼:“去你的professor,那是谁老娘根本没听过!”她下一句话还没说出口,电话里只剩下盲音的滴滴声。

erik手里攥着那本卷成一卷的杂志绝尘而去,他满怀欣喜的跑着,跑得比自行车都快。他跑过湖边,跑过小巷,跑过喷香的面包房,跑过晒太阳的老夫妇,他觉得他的脚下像是装了一台永动机,如果让他去跑马拉松说不定都能拿到名次。